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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马克思主义和计划经济
时间: 2012-06-02 21:21:40
从苏联体制看国企私有化的不可行性;
苏联体制相当于“强迫国企分红”;
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
“政府强制民营供应低价”的公害之路;
苏联的体制是国家垄断一切国计民生,再把国民“免费”养起来。借此可以理解,为什么国企不能卖,不能私有化,必须关掉;也可以理解,真实的奴隶制是怎么运作的。苏联整个经济体制,就相当于一个最宏观的国企,试想,把这样的国企“私有化”,卖给一个老板,那不就是君主绝对专制的帝国吗?不是卖给一个老板,卖给美国纳税人,不就成了美国的殖民地吗?对美国就是一件好事吗?
苏联这个大国企,实际上是一家严重亏损的企业,以致于它本身自行分崩离析。美国就算接手苏联的统治权,还需要补贴苏联的亏损,无非是得到苏联的能源,——>从勃列日涅夫到普京,所做的一致,不就是尽可能让能源低价,向美国出口吗?美国从市场上买苏联能源,当然是花钱的;但试想是美国派兵控制苏联,象英国统治印度一样统治俄国,同样是获取苏联的能源;两种方式花的钱,那种更经济?
那么把苏联分给每一个苏联国民,一人一票私有化监督这大国企就可行吗?这是今天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者所设想的,也是戈尔巴乔夫当时打算做的“政治改革”,即所谓“普选下的公有制民主”。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亲临一线的领导人,也无法让这种体制养活国民,“一人一票”几千万个人几千万种办法,是更好了,还是更糟了?特供制度是失败的原因吗?特供制度尽管腐败,真正能消耗多少资源呢?
稍稍复杂一点的“学术性”问题是,苏联如果不收税,怎么把国民全部养起来?唯一的解释就是,苏联存在的本身就是税收!它把所有税基全部垄断起来了!苏联的所有国企,并非是纳税人;苏联的所有国企,本身就是税收。向国企收税,相当于向政府收税!国企当然是不会“偷税”的,因为国企从来没有真正纳税。东方帝国偷税漏税的,当然只能是民企,因为从来只有民企是真正有税收责任的。
苏联的制度,相当于“强迫国企分红”,也等价于“强迫政府分红”。政府不受税,怎么分红?结果就变出了西方福利经济学的公害理论:政府用税收重新分配财富,减少贫富差距,——>显然贫富差距的多少,与特供制度下的干部队伍无关!那么当富人给分配光以后,富人全部消失了,就出现苏联的制度了。老百姓真的只能指望“国企分红”了。苏联时代,称之为“居民消费补贴”!免费!
到底是政府垄断税基,然后提供某种“服务”,还是政府让民营经营(向社会有偿服务),然后政府收税支付最起码的公共服务?两者的区别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区别,也是大政府和小政府的区别,当然也是大福利和小福利,小自由和大自由的区别。如果假定社会主义方向是对的,政府就会“只要能垄断税基的,就由国企经营”,结果就一点点地垄断了国计民生,直到象苏联那样“免费”养活国民。
反之,如果假定资本主义是对的,那么就会一点点让民企代替国企,政府最终只做民企不能赚钱,而纳税人又希望享有的服务。后者常常被称为“公共服务”,但千万不要以为,只有公共的,才对公众提供了服务。小如理发店,私营的理发师,尽管收了顾客的钱,但他们也为你阁下的理发,提供了服务。把免费的才视为“公众得到的服务”,是公害知识分子经常偷换的概念,隐藏了他们公有制的预设前提。
诸如“太国营是不好的,太民营也过激”的辩证法,只能起到自我混淆的作用。因为“多少民营比例,那种税基(行业)民营”才合适,没有可以衡量的逻辑依据,一直到“民营企业不能赚钱,纳税人不舍得放弃(或降低)服务(标准)”,国营才能作为一个合理的替代。显而易见的就是消费者如果一味“政府为什么不强制低价民营服务”,结果就是选择了国企垄断。这就是公害知识分子的通往奴役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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