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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下跌并不是为了人人买得起房

标签: 房产 gdp 茅于轼 经济适用房 土地财政 高房价 住房保障 国民福利 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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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11-12 14:10:19

“刺激内需”的政策,暂时没有把房地产算进去,倒也说明中央仍然留有一分清醒。房价目前相对于开发商“成本”和利润期望来说,价格太低了;而相对于普通大众现在渐渐缩水的收入和财产来说,是太高了。中间的差额,已经被作为预收税款,以土地财政的办法,成了地方政府扩大的编制,宏扬的大楼,漂亮的公车,美妙的公费旅游,周全的公费医疗,美味的公费吃喝,无微不致的公费养老,创造了若干GDP后,花个一干二净。这个让地方政府吃光拿光的价格差额,只怕不是再度忽悠的“地方救市”,可以弥补的。

这里为开发商说一句话,尽管他们为虎作伥做了土地财政的包税人,但是开发商本身,不是吃人的老虎。另一方面,一些人说,要让房价下跌,目的是为了大多数人买得起房吗?这是许多地产大鳄对“房价下跌论”反击的论点:房子,本来就不是让大多数人买得起而建的。这一点,开发商,他们是对的。

本博大多数时侯看空房价。除了,在去年末期,对于房贷政策似紧实松的怀疑,差点兴头之下改买为卖,那将抄下一个历史大顶。后在朋友的劝说下,又在一分钟之内打消了主意,改买为卖,结果逃掉了一个大顶。也就在那几天里,本博暂时“看多”房价。实际上,在本博眼中,房价本身只不过是银行信贷松紧的木偶,和房子本身是不是升值没有关系。回想起来,判断涨跌对错姑且不论,这种投资的认识本身,却是错的。本博今天仍然严重看空房价。对于看空的预期,却与牛刀、黄祖斌等“看空房价”的人士,有着很大的不同。事实上,我发现自已的观点,很大程度上与一些地产大鳄小猫如潘石讫、王石、冯仑、陈宝存,甚至任志强相同。除了,对于房价涨跌,开发商的下场、角色,以及房地产在国民经济中的正反作用,这些根本看法,是根本性的相反。以至于一些朋友这样问笔者:你到底是站在那一面的?特别是本博的主题《房价最大限度可以再涨一倍》,《降价不是中小开发商的出路》,《取消开发商不如取消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可能令房价更加高涨》,《经济适房是面向中等阶层的》等文章发表后,这种疑问,似乎来得更有根据。

这里简列一下本博与地产大鳄们持同样的观点:

1)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商品房要让大多数人买得起,本身就是一句没有意义的话(会让牛刀气死);

2)应该减少二手房交易税收(潘石讫),高税收推高房价;本博一向支持任何形式的减税,反对任何形式的加税。尽管这是潘的观点,“可能对潘本人有利”,但是,实事求事是人的基本品德,是否对潘有利,不是讨论这个问题时应该考虑的因素;

3)政府应该加强住房保障,但是不应该自已做开发商;以反对高价垄断为名,形成更大的经济垄断,更加的质次价高;

4)经济适用房是市场的倒退,最终是对公众的侵害;

5)行政权力不应该以任何方式介入市场竞争;

6)住房保障,应以租赁补贴,尽可能利用存量房屋为目的。

等等。这些观点,本博基本同意。

房地产是一个畸形的市场,被神化(国民经济支柱)的同时,也被妖魔化。事实上,公众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的反击,目的,不应该是开发商本人,也不是消灭房地产,而是,明确房地产在国民经济中的真实定位,促使公平的房地产市场制度的建立。因此,尽管是来自“敌对阵营”开发商的意见,只要是对的,也应该加以接受。古人能纳言不避仇,难道今天中国人读完马列毒草,就再也比不上老祖宗了吗?

茅于轼的话,“居者有其屋,并不是居者有其产权屋”,这是对正确的房地产市场的政策的最贴切的阐释。有些人以“中国人传统总是希望有自已产权的房子”为理由,这些人真是猪头。如果是这样,那么“高房价”就是购房者的选择,而不是开发商的选择。中国男人还希望三宫六院呢!中国今天仍是一个穷国,连美国,拥有自已产权(包括仍在供房)的,也只是少数,何况中国呢?根据本博的“寻租腐败定律”,如果社会利益不能人人均享,就等同于公权腐败。显然,唯一保持社会廉洁的可能性,就是坚守茅于轼的“居者有其屋,并非居者有其产权屋”。

有开发商反问“房价下跌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还列出一大堆“坏处”,什么“国家收不到税啦”,“影响经济增长啦”,“减少GDP啦”,“垃圾国企的硬投资泡水啦”,“影响金融安全”,“让外资抄了房地产的底”……,本博在不同的主题里,已经一一澄清,那些理由,全都是忽悠人的。这些问题,是本文的中心思想:“尽管不能做到人人买得起房,但是,我们为什么还要反对高房价?”。这里再整理一下答案:

1)减少国家税收;————大好事,减税出盛世,加税国必亡;就冲这点,让开发商光荣牺牲绝对划得来。

2)影响经济增长,减少GDP;参考主题《房地产汽车出口三驾战车摧残中国经济》;

3)垃圾国企的硬投资泡汤;影响金融安全————如同强奸犯犯罪,终止犯罪是正经,难道还要考虑受害者的性感受不要中断?这种论调,无非是让国企投资、银行投机的错误损失,用强制加欺骗的手段,让社会公众承担罢了,居然还那么理直气壮,可见,一些人已经是如假包换的大汉奸;

4)让外资抄底;————太好了,可以永久套住外资了;“居者有其屋”,可以廉假从外资手中租了。————房产,从来就不是资产,只是消费品。外资来买消费品,连出口导向也省了,救贤得贤,啥时侯又叫起撞天屈?呵呵,还是别作梦了吧!外资热钱,才没这么傻呢。

房价下跌有什么好处吗?只有一个,理顺经济轶序,消除通货膨胀当前一个最强烈的成因;消除滥用公权扩张税收的一个手段;中止泛GDP的断子绝孙式的“经济增长”;消除对内需市场当前最残酷的压制因素,让中国经济,有机会真正走上持续增长的健康道路;让中国经济,真正有机会培养出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让我们平民公众,有更高的就业率,更高的收入,更低的恩格尔系数,更低的失业率,更高的保障率。少了的,只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居者有其产权屋”的乌托邦梦想。房价长期看可能仍是上涨的,但相对于其他商品的价格,长期来看肯定是下跌的。房价下跌,不是美好生活的充分必要条件,却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为了这个目的,难道公众还负有说不清道不明,解释权在开发商手中的“道德责任”吗?

本博重点排斥道德价值观,强调以科学的态度,技术性分析每一个社会课题。本博甚至认为,“中国不民主,不尊重人权”本身,是一个技术问题,而不是道德问题。假如有更多的人认识到,“民主、自由、人权”,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的方法论,可以为中国带来更和谐的国内社会,更强大的国际利益空间,那么,绝大多数中国人,除非他是期望过高的既得利益者,都会最终支持民主。表面上看,既得利益者会因为民主损失了部分利益空间,但是,考虑到人家可以放弃大量“既得利益”培养异形,构造更接近于大自然的生活环境,那么,如果放弃部分既得利益,换取长期和谐、稳定,甚至长时间仍然高人一等的生活,对于既得利益者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本博有一个主题,准备谈《改革的前提是与既得利益者合理妥协》,谈谈这个问题)。

如果是从技术角度上看房价问题。那么,我觉得“合理的期望是正确方案的基础”。对于购房者来说,承认“居者有其屋不是居者有其产权屋”,是对房价的合理期望;对于开发商来说,“高房价不具备社会经济学基础,更谈不上高房价促进中国经济”,是他们应该持有的期望;对于政府来说,《房地产泡沫承载不起中国对GDP的期望》,土地财政承载不起长期大政府的巨额开销,是政府,应该持有的期望。各自合理的期望,带来合理的和谐,合理的方案。我们反对高房价,不是为了打倒谁,甚至不是为了打倒日本、美国来中国的投资者。我们只是,期望着这个合理的和谐。

考虑到我国经济、财政实力无法做到经济适用房人人有份。根据《腐败寻租定律》,结果只能令近水人等先得月,《经济适用户,本来就没老百姓什么事》。国民理解民主原则,争取自已的利益是值得提昌的。不过,要注意方法,大道无为,不要总打算勒索政府公权为自已(或小集团)谋私利,否则,反而会《极力维护不公平制度的往往是受害者自已》。

关于经济适用房,笔者还有以下文章:

加强廉租房建设,经适房是面向中等阶层的

经适房会令房价更加高涨

有关人士不宜以民粹的姿态鼓动经济适用房

取消开发商,不如取消经济适用房》;

房价下跌并不是为了人人买得起房》;

减少房地产泡沫破裂危害的上中下策》;

有房不如租房

政府国有垄断经营取代房地产商是倒退

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和廉租房瓦解房地产泡沫

时寒冰的夹心层论只是“刚性需求”的另一种忽悠

中国不缺房子,最重要是完善租赁市场盘活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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