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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的教训:不要妖魔化敌人

标签: 游牧民族 英格兰长弓 金朝 匈奴 宋军 蒙古 反美 愤青 长城 军事 妖魔化

目录: 文明社会进化史

时间: 2008-11-27 11:05:59

承接上文《战为不战,不战为战》。中国文化在两千年里,一直到今天,仍然刻意妖魔化自已的敌人。从妖魔化游牧民族,到今天妖魔化美国人,日本人。并不是因为这些被妖魔化者,总是中国的敌人。而是,可以通过强调民族对立的方式,强化部分专制极权者在国内的统治政治地位,即,茅于轼老人所说的“政治家的利益”。或者,本博所说的“示形于外,实侵于内”。这是中国民族主义愤青真正的政治目的。事实上,从两国经贸关系来说,是美国却之不恭,中国是死皮赖脸地要做美国的殖民地。参考《中国争取自愿成了美国的殖民地》。美国真正的目的是,“利润”,“稳定的世界粮食和能源的份额”。中国要真正在世界上成为一个拥有“稳定的世界粮食和能源份额”超出平均值的大国,(这是本博对中国的期望,很普通的,事实上很难达到的一个期望),就要理解我们同在这个地球世界的伙伴,或者对手,美国,日本、欧洲、印度、俄国,到底是什么样的对手、伙伴?而不是,为了闭关锁国,没完没了地妖魔化,重复玩弄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弱智谎言。

两千年前,一位汉朝将军赵充国先生,以无比超前的智慧,跳出了这种对敌人的妖魔化思维,以易位思维的智慧,向国人描述了胡人,也是与我们一样的普通人:他们有家庭,也热爱生活,害怕死亡,诚守信义,感戴恩德。赵充国在大多数浅薄人等回味的历史中,只是杀了羌人若干,胜利若干,守了若干年,屯了若干田,但是,他真正的历史贡献,没有几个中国人明白:理解敌人,理解我们的游牧邻居。当我们能够象赵充国一样理解敌人只是象我们的普通人,就可以以最小的战争,最小的代价,消灭最大程度的敌人,“消灭”的主要方式,是把他们,变成我们的同胞,我们的朋友。赵充国是汉代一位武功远远超过卫青、霍去病这样众所周知的将领的将军,他的成功,是因为他避免了要打许多本来必须打的仗。而卫霍武帝等之不及,是因为他们打了许多本来不需要打的仗。

游牧民族天生就是魔鬼吗?不是,他们只不过是在非常恶劣的生存环境里,为生存苦苦挣扎的一群人类。他们并不是天生就是要侵略,他们的侵略,就象狼群对家羊的侵袭,是生存的本领。如果狼群还有自已的草原猎物,它们不会冒着生命危险侵袭牧人的羊群。同样,游牧民族如果不是被逼到了绝境,也不会冒着生命危险,与中原农耕民族展开千年的战争。中原农业社会对游牧民族的赶尽杀绝,如果象杀狼群一样有效,也不妨作为一种技术手段加以运用。但是,如果象历史上证实的那样不可行,后果就是让并非热爱战争的游牧民族变成为战争而生存的天然武士,在中原民族的追杀中越来越强大,最终反噬整个中原文化。其实,就象赵充国先生上宣帝书中所说,游牧民族,所要者,无非是商业交换,换取一点生活的必需品,铁,盐,粮,布……,假如中原统治者,不是出于某种相对自私的原因,象,明朝拒不与后金、蒙古议和,那么,游牧民族本身,就很容易在微小利益的诱惑下,分崩离析。战争,对他们来说,同样意味着大批的死亡。如果不用战争而能获得生活必须品,这也正是游牧民族所欢迎的。

游牧民族之开始为祸中原,正是从中原民族开始“成功”地军事对抗游牧民族,断了游牧民族的生路之开始。所以,本博在以前的博文曾经用这样一句话来描述游牧民族对中原的入侵:“游牧民族以求生的勇气向中原发起进攻”。我相信许多读者没有注意到“求生的勇气”,这样的用词。如果读者曾经惊叹游牧军队对牺牲的承受能力,那么,不妨想想,如果一个部落在正常年份也常常承受着5%-10%的死亡率(含婴儿),灾难成人死亡率可能达到50%,那么他们对战争中伤亡50%,换取部落的生存,仍会觉得非常值得。这是一种可以用正常通商,或者一次粮食救济就可以避免的战争。如果说西南苗疆的同样铤而走险的苗军因为机动性限制,并不能威胁中原政权本身。那么,在马背上的亡命之徒,不但有常年积累的军事技巧,还有用之不尽的重武器——马!

当赵国在云中九原的长城连成片后,历史上开始出现了匈奴十万犯边的记载;而当秦国蒙恬却匈奴七百里(也就是吓走了牧民,没打着),把长城连成一片时,历史上最强大的游牧帝国,匈奴,也就出现在北方高原里。这样的历史事件,与中国的帝国统一同时出现,难道,仅仅是巧合吗?今天,通过回溯匈奴一方的历史,我们大概知道了,随着长城的闭合,在北方草原,为了生存而迅速升级的世界大战,知名的大月支,东胡,匈奴,乌桓。最后,是匈奴以更迅速的方式统一了漠北。这种迅速,是马背上的迅速,以后他们会一再以同样的迅速,威胁着中原大地。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金朝。

金朝的长城,在历代朝代中,最深入蒙古大漠的,差不多截去了今天蒙古国的三分一,金称长墙。今天在蒙古共和国境内,还可以看到这一连串大坟似的“长城”。长城以内的东部草原,是臣服于金的部落,如汪古居住,并作为机动部队辅助金守城,长城以西,就择强者结盟,给他们一个小头衔。作为对臣服于金的蒙古部落的慰问,定期不定期地允许汪古这些部落,深入蒙古草原劫杀弱小的小部落,称为减丁。作为技术上预防性征讨的手段,我觉得金朝,在历朝中是最成功的一个范例。它的成功,体现在三点,第一,在长达一百年中,基本上保持了金朝边境内的安宁,在长达一百年中,基本上令蒙古草原处于世界大战状态;在长达一百年中,令蒙古成长性难以抵挡的暴风帝国。当这场暴风从金朝、西域学到了现代化的攻城技术后,小猫长成了大老虎。我等若当真处身于彼年代,要对付这样拥有绝对制陆权的蒙古老虎,即使以今天所知的防御骑兵的当时条件下的世界利器,也不见得能压倒蒙古老虎。就象英格兰长弓,能够驱走萨拉丁的轻骑兵。但是宋军实际上也这样试过,不但有大量的弩,而且有大量的强弓手,象岳飞,就能开两石的弓。相当于英格兰长弓的力量,却不重视射击的精度。可见,宋军的办法与英格兰长弓一样,都是密集高射向游走的骑兵。历史结局表明,这一招,显然对付不了蒙古骑兵。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明末清初。面对后金满蒙骑兵绝对制陆权,当时的火炮在野战里发挥不了多少作用。而且,明军的弓弩的配备,远远不及宋军。我认为,明军与清军的战斗力差距,大于宋军与金军,或者宋军与蒙古军的差距。宋军一直是金,或者蒙古的劲敌,而明军,一直难称得上是后金军的对手。但反过来,后金用火炮攻城,就象打碎饼干一样轻松。当彼时,可以想象,在明军民之中,弥漫着何种的恐慌。如果大量引入当时欧洲已经广泛使用前膛枪,使用线型战术对抗后金军,大概,还是可以获得陆战的平衡。不过,按现在明粉的观点,当时明军的火器装备,也就是那些拥有重炮质量的大口径慢射火枪,已经是世界上最先进的,不用再引进了。明粉认为,明军火器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制度是最民主,科字是最昌明的,社会是最开放的,经济是最发达的,文官是最讲道德的,皇帝是最勤劳的,将军是最不怕死的。明朝只有一个缺点:军队是战无不败的。笔者有点无言!

以宋、明的战略局势,低调求和,强化防守,在经济上令游牧民族处于与已劣势地位。如果达不到这个目的,宁愿坚壁清野,赤地千里。目的不为就地消灭游牧敌人于入侵之中,(防守是不可能消灭敌人的),而是迫使对方达成自已“低调求和,强化防守,在经济上令游牧民族处于依赖于已劣势地位”。在这个地位中稳定后,把经济优势强化为战略优势,就可以消灭对手入侵动机于萌芽之中。进而对彼分而治之,孤立剿灭少数顽固分子,确立权威,相互羁绊。这样,就根本用不着万里长城,千年征战,百年失败,十年惨祸。小小有点不爽的是,首先做到这一点的,是满清皇朝,而不是我们中原汉文化朝廷。

本系列话题,尝试以大历史观的眼光,观察中国文明的千年趋势,理解在趋势中“应该发生”的往事:

中西文明不碰撞,中国文明会走向世界吗?》;

300万适农区,2000年中国历史文明的含义》;

中国150年来失败根本原因》;

不要妖魔化敌人》;

为什么清朝边疆政策可以缔造中国今天版图》;

宋朝败亡的原因》;

迷幻过去,不如着眼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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