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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马克思主义社会悲剧史
时间: 2009-05-26 15: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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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先后写了多篇关于医改的文章,基本上阐明了对医改的看法:医改是医保之改;而不是维持低效国有(公立)医院之改;医改的成功取决于三条:
1)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医疗成本必须内敛;
2)市场竞争必须能够淘汰任何低效医疗服务供应者;那怕是国有公立医院;
3)医保是公共产品,而不是医疗;如同粮食救济是公共产品,农耕不是!
以此观自毛开始的医疗体制,无非是错了80%还是90%,甚至100%的差别。参考前述文章:
《中国医改路在何方》
本文开始,从更细致的维度,讨论符合上述(市场化供应+社会保障采购)的医疗模式,如何在中外社会现代医疗制度中得到印证;并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医改方案的基本原则,应该如何制定,纳税人的钱,在公共“医保”产品上,应该如何去花才有正位的,可持续的效益。实际上,它是Aorasms在医疗市场问题上的业务流程重组性分析。
凡是业务流程,一定是围绕其业务核心元素组织的。才能得到最高的业务效率。业务核心具有责权利相匹配的特点。即,责与权,与相应的同范围获利,应一一相符!三者是一个等边三角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不妨称之为责权利原理。该原理对应着人性本私的人类社会属性。无权不能问责;用权尽责必为某种私之利。违反这个原则,如果不是一事无成,就是结果非常恐怖。古来有史,不再冗述。实际这也是《官性无私》的原因。
海外医疗体制的业务核心是医生。原因在于,医生的专业责任是直接对病人生命健康负责,而担保的,就是自已的职业前途。这也是国内希望压制医生诊金酬劳后,又希望取消以药养医;总之就是要压低医生劳动成本而不可得的原因。因为,要么是病人花了钱(先不问多少)不能保证看好病,要么,就是医生对拿病人做实验(还收人家钱!),不用负任何责任!
在中国,医疗业务责任权是医院代医生而受之;从法理上,是因为医院代替政府(或社会)剥削了医生的劳动所得。既然是医院雇员提供的医疗服务出了差错,当然是问责医院先于问责医生!病人对医生无论多么不满意,顶多是医院炒了医生,关病人什么事?这是一件很怪诞的交易关系。不过,还不是最怪诞的!
中国的医院大多数是国营医院。新的医改,如果“把基础医疗作为公共产品提供”,至少比“医疗作为公共产品提供”,要先进。既然如此,民营医院“不提倡赢利”吸引社会资本,就令人费解。先不说无私的资本上那里找,会是一门高深的学问。(责权利原理)。这一矛盾的出现,可以理解是强大的中国社会传统文化力量,令医改策划者,不愿改行教导伦理功课。但在实际操作中,却令人怀疑,是否能有效区分“基础医疗”的公共产品性质,和“非基础医疗”的社会产品性质。
但是,从舆论管理层为了让突出权力的“补供方”医改免生波折,派李玲同学到宿迁,名为调查取证,实为宣传取料开始,做了至少两年的舆论工作看,国院有拍脑袋地把“重振医疗国企供应医疗产品”的“改革倾向”。为供需倒置的医改做好舆论准备工作,从前毛时代,称为“政治攻势”。“补供方”的国家垄断医疗性质,对公费医疗群体非常有利,对于体制外民众,非常不利。可见,所谓市场化讨论是假,妖魔化市场化是真,一直都是舆论管理层的项目组织内容。先不管实际效果如何,反正按计划,是把医改变成了扩大公共权力的一部分措施。但是另一方面,无论如何,钱花在医改上,虽然不多,总比花在公费这个那个上要好,比面子工程要好。这是拍脑袋天才多少值得肯定的地方。
(待续,这是一个漫长的系列,如果不是让小管和谐掉整个博客的话)
《中外医疗核心业务角色的差异和病人选择权》http://cnyigai.blogspot.com/2009/05/blog-po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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