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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行政干预强行推销中医作为医疗保障

标签: 医改方案 中医 他证 张功耀 方舟子 科学 伪科学 传统文化 西医 何作庥

目录: 自由自治市场经济去特权化

时间: 2008-10-19 10:36:43

拒绝伪科学不必“精通伪科学”

中国文人擅长PK,不懂辩论不知讨论;

中医利益集团不懂得“个人选择权神圣不可侵犯”

中医利益集团的野心,令他们选择了自杀式的“辩护”

http://cid-36d976e82bb7123d.spaces.live.com/blog/cns!36D976E82BB7123D!1501.entry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63a64d0100jsyf.html

笔者是不信中医的;事实上,任何人接受了笔者类似的知识教育、职业履历后,都会有“不接受任何神秘化解释理由”的本能。这种方法论,要求整个世界必须是可逻辑解释的,可重复验证的;或者,在不可解释的事物周围,达致可重复验证的界限为止,设立一个黑箱体。黑箱体,是现代科学方法论,将“神秘未知的领域”,与已知世界联结为逻辑统一的基本利器。

因此,一些朋友说“科学不能解释世界上所有事”,那是因为他们不懂科学(方法论)的逻辑。因为科学本身就不需要解释整个世界。判断中医科学性的这一标准,后来总结为科学三要素的实证标准。也正因如此,“要求了解中医才能反对中医”,“精通传统文化才能拒绝接受传统文化”,是颠倒了因果。

拒绝伪科学不必“精通伪科学”!

类似的逻辑错误,广泛存在于中国式的诡辨争论之中。本质上,争论者并不是在“因利益,摆事实,讲道理”,而是在“摆架势,讲道德”,争夺对事务的裁判权,召唤官方权威的“强势干预公民个人价值空间”。至于裁判结论是否谬论,本身无关紧要。中国,是一个道德治国、等级社会的传统文化;中国传统为此目的,存在了两千年。

不理解科学实证标准,不理解黑箱(blackbox),即无法进行统计治疗效果风险概率的不确定性;不单单是在中医这类问题上,在各种社会问题上,中国社会的争论,无论初衷是不是出自民主观,最终,却总是陷入道德制高点的争论,以及神秘化证明的矛盾自证的误区。争论者,大多数着眼于非黑即白的绝对裁判权,而忘记了,自已到底为了什么利益目的,参与到这样的争论之中。典型如反对户籍制度

事实上大多数争论,如果不是确定黑箱适应范围,即科学实证的坚持原则,按真伪标准是与非,说不过人家骂人家不够中庸即不能坚持真伪原则);这样的争论,要么永远没有一致结论。否则除非通过毛泽东式的残酷内战、挑动华夏子孙互相之间的屠杀、批斗、压迫,种种愚昧凶残的手段,才能“真理越辩越明”;文革的武斗就是这样来的。PK本身就是摇动武斗潜力推销真伪标准而已,那里还是辩论?中国文人常常说“辩论”,实际上他们只会PK,不会辩论,更不懂讨论

中医的“辩论”由于拒绝科学实证的真伪标准,就不可能得到全社会对中医的真伪标准。因此,中医的“辩论”只不过是中医食利者的政治力量PK,每况愈下势属必然!以利己来看,中医利益维护者似乎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维护中医从业者、病人个人选择权。他们的维护,完全陷入了置自已于死地的错误境地:

1)错误一;西方科学不是科学的全部,中医是中式科学。(差不多是这样的观点);这是错误引用民族主义用于学术争论,而理由,居然就是承认对方的最高指控:中医不是“西方的科学”,也即人家认为的现代科学。(还真有这么蠢的)。用“是否是我们民族的”作为科学标准,争论已经结束了;如果争论真的存在过的话。

2)错误二:“你的中医水平及不上我,也不能解释我随意挑出来的一大段中医话,所以中医是不是科学我说了算”。这是违反了科学是他证,他证来源于他人的重复性验证这个科学方法论的原理,以自证代替他证。结果,以此辩护,效果与一相同,自已证明自已“不是科学”。

3)错误三:陷入攻击反对者的道德、学识水平;这是《中国式诡辩》的常用伎俩;否定他人的发言权。得到的也就只能是精神胜利法,而

主动说服迷恋中医赚钱的人,是不可能的;但是第三方受众(病人)看来,等于说,“中医是假的”。引用《远离中国式诡辩》中的逻辑,这种错误的根本就在于,任何人都有权持自已的认识“中医是科学不是伪科学”,你只能解释自已为什么信奉中医,为什么不信中医,而不能说,“他人(你)没有权力信中医,或者不用中医,不用中医不爱国”。(算什么话?)

中医解释的目的,是为了争取第三方认同,而不是为了强制辩论对方接受你的选择;那样,你将失去所有说服第三者受众的机会。这几种错误,在那些没有基本科学知识,却精通古老中国传统文化雄辩的传统文人那里,不单单是在中医这样的事务,几乎在所有辩论中,都司空见惯。如果不打算说服这些人,而是要利用这些人的话,只要我们还有精力,可以说是取之不尽的反面“宝藏”。

科学是实证验证结论的方法论

科学无所谓“正确真理”,科学只关注“实证符合”

“中医是不是科学”的争论;要害在“争论中医的方法”是不是科学

中医不是实证科学

http://cid-36d976e82bb7123d.spaces.live.com/blog/cns!36D976E82BB7123D!1502.entry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63a64d0100jsyp.html

科学是一种验证结论的方法论;最简单地说,就是“实证性,重复性,他证性”。科学不是一种道德标准,科学本身不是一种“理论”。自然,也不是恩格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的错误“客观性和发展性”,所可以准确描述的。笔者用很大的毅力抑制住直观描述,没有象爱因斯坦那样,直接指出恩格斯先生是一位文盲。科学就是一种验证理论的方法,本身不是一种理论。也就不存在任何可以修改、再定义的余地。

“科学一定是正确的吗?”,这句话问得毫无意义。科学只是回答,按“实证性、重复性,他证性”标准,是YES,或者NO。你愿意怎么接受它,反对它,是你自已的事。你不愿意,可以把“科学”称为“不科学”,“伪伪伪科学”,“鬼学”,“方学”,“错学”……,你能改的,只是它在你大脑中NAME;(不是别人的),它的DEFINITION,仍是“实证性,可重复性”。

以攻击科学定义为中医辩护,毫无意义,那怕你翻透了基督马恩列斯毛孔儒道佛的大作,也是毫无用处。简单争论中医是不是科学,如同简单争论“一个人是不是坏人”一样,毫无意义。人之初性本善,而人做的事,则可能非常坏。因为事太坏,为了防止同样的坏事更多发生,要惩罚到“性本善的人”身上。大概,这就叫对事不对人。

为中医辩护就不要用他方定义诡辩,不要让中医变成道德,把中医变成爱国,变成民族主义,……,不能让中医脱离纯粹理论“辩证施治”,就着眼于病人和医生的双向个体选择,这是为中医的科学性辩护,是“辩护的科学性”。科学并没有否定中医!相反,企图否定科学,就否定了中医任何生路。以科学的观点为中医辩护,那么马上可以得出三个结论:

1)中医是有效的;别管它什么原因,但是至少在若干病种中,接受中医治疗病人反应有效;(机理,是黑箱范围);

2)中医,至少部分病人的是接受的;

3)中医的确还没有得到严格的重复性实证;但是,同样在大部分相关领域,也没有得到重复性实证“证明中医无效”!

那么,还争什么呢?一些人争的只不过是完全全面地肯定中医,这当然是徒劳的易受攻击的。全面地否定中医,也当然会由于以上三个原因,遭到社会性仍然愿意接受中医的利益集团的广泛的反弹。有什么样的利益,就有什么样的政治;只要还有人接受,就算是跳大神烧高香,也没有到完全从社会消失的程度。

因此,“中医是不是科学”的争论;要害却在于“争论中医的方法”是不是科学。以此认识去面对何作庥,方舟子,张功耀这三位“反对中医的急先锋”,中医维护者的错误反击,几乎可以说起到了“消灭中医的拉拉队”的作用。以至于拉出一个完全是外行的“吴仪也信中医”,作为证明。权位崇拜如斯!呵呵,牛顿、爱恩斯坦,还信上帝呢!

“中医是伪科学”,如果觉得太刺激了;那就改一个说法吧,“中医不是实证科学”,无可否认了吧?我们马上就看到中医和传统卫道士,还有一些哲学大师,联手要“打倒实证科学”了;为了打倒实证科学,这些人连笔者提出“你的实证不是我的实证”,“实证科学的最终标准是个体主义的个体判断”,这些人也一起打倒了。

中医是否是科学,取决于科学的定义;是与否,不存在中庸;除非“中庸就是科学标准”。中医是否实证科学,“实证科学”是我们框定的定义,再对此进行攻击、歪曲,就是企图“统治我们的思想”,也是要统治我们的利益!这些人追求中医只不过是追求极权“统一思想”。科学就是民主,民主就是科学,再次得到证明!

中西医都不能“治癌”;癌可能是“好”的;

拒绝中医不要犯科学理性主义错误

害怕公众受影响“放弃中医”,同样是理性主义

“公立医疗体系”,不提供中医服务,难道就应该提供“西医服务”了吗

有人接受中医,中医市场就没有到放弃的程度

相信中医是人权;不接受中医也是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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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作庥先生,他反中医吗?他的最核心论据,是“中医不能治癌症”。如果中医维护者蠢到去证明“中医能够治癌症”,除了“文盲”这个形容词(注意,是形容词用法,不是名词哟!),实在不知道如何形容!因为人家说的是科学方法论下的事实本身,无可反驳!你应该用同样的方法论,比如说,反问,“中医不能够治癌症,那么西医能治吗?”。

事实上同样的标准,西医也不能治癌症!不妨统计一下,中晚期癌症,包括陈晓旭的那个乳腺癌,西医放疗、化疗、外科、热疗……,很牛,很贵;但是,病人西治了以后,死亡率比不治还要高!!实际上,对中晚期癌症的强行治疗,目前即使是在西医学界,也开始认为可能是过度治疗,因此,才有了“姑息治疗”的提法。姑息治疗,难道不是西医吗?

目前现代医学开始认为,癌症如果不是因为感染因素,象HP感染导致的胃癌,HP感染导致的宫颈癌,(注意,两个HP是不同病毒,前者是幽门螺旋菌,后者是人类乳头状病毒,后者诱发女性宫颈癌);就是人体保护自已的措施。“癌症是人体保护自已的措施”,是大自然的“魔鬼”常常是人类的朋友的又一事例!实验表明,主要肿瘤发出的TGF-beta抑制了同类致病因素在体内引发更广泛的肿瘤。这就是为什么癌症越治越扩散的真相,因为,不是肿瘤扩散,而只是广泛存在的肿瘤,原来被抑制而已。

方舟子,他的论点就是反复申明科学的可重复性、实证性;然后,直接提出主张“弃医留药”。他的要点,不在于“科学可重复性、实证性”原则是否正确,那是无可辩驳的,中医卫道向这个方向反击纯属徒劳。方的弱点在“弃医留药”的主语是什么。什么是主语,明白吗?其实,这也同时是张功耀的弱点。方张二人,都是科学理性主义;或称大科学主义

方张两人的主句主语,都是“政府,国家”。特别是张功耀,“国家医疗体制应该取消中医”,即,国家经营的公立医疗体系,应该不提供中医服务。这错了吗?没错!问题在于,“公立医疗体系”,不提供中医服务,难道就应该提供“西医服务”了吗?没有看过本博相关文章的读者,大概不能理解本博这两句话。

纵观整个博客,因为笔者所持中医观点而施以攻击,甚至是恶意的人身攻击的人士,几乎无一例外是不懂得科学争论的ABC,无一例外不了解《罗伯特议事法则》,无一例外不是除了《权位崇拜》,就是《中国式诡辩》。笔者不回以“报复性诅咒”,不是笔者够厚道,而是笔者不希望在一个科学的社会现实问题的讨论上,陷入《道德的口水仗》。所以,笔者祝福这些朋友,身体健康;社会认识上早日走出误区。

部分朋友是出于“道德治国”的立场,因“爱国”百分百支持中医的,并相应地向中国公众提出道德上的挟持“不能不信中医”。部分中医现实利益从业者,或潜在行业利益者,甚至以诅咒的方式,“希望笔者患APL(幼粒)”。这是侵犯笔者等不接受中医信仰的群体的人权的。为什么这些人歇斯底里?害怕“公众被笔者误导?”,这种理性主义,是否说明“中医需要实证证明”的科学性深入人心!

正如信仰中医是人权,他人不能干涉;那么不信中医,同样是一种人权,以怎以能施以道德勒索呢?“爱护中医,不要让不懂医的老百姓不敢看中医”,请问,一种“医疗技术”如果要依靠道德意义上的爱护的话,还有存在的价值吗?以道德理由,恶意攻击象笔者这样,事实上也是为中医争取合法生存空间的人士,那只能说,中医的确应该进入坟墓了。所以笔者说,这些人士,不懂得怎么为中医辩护;总是走进帮助专治统制者《道德治国》的动物模范的路

科学理论验证,有体系外验证和体系内证伪两种

体系外实证是绝对性的;体系外逻辑证伪是无关的;

三重双盲临床实验是针对“疗效”的科学,不关心“医学理论是不是科学”

科学理论的基本假设必须符合“重复性和他证性”无歧条件

科学体系=(科学理论+基本假设实证)=科学三要素

中医不符合科学理论定义;中医是一种玄学

中医无法提供疗效统计,就无法获得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依靠疗效统计的“大数偶然”理赔;不可能“辩证理赔”

中医是合法的;但必定被现代医疗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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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一种理论是否科学理论或体系,有体系内证伪和体系外实证证伪两种。前者有时被称为“波普尔证伪”。体系外实证证伪是绝对性的;特别是科学理论已经具备实证而向科学体系靠拢时。又由于科学理论不需要对体系外的概念和现象负责,因此体系外的逻辑证真证伪都是无力的;这被称为奥卡姆法则

科学的实证标准最终是要由人去判断;因此对中医的反驳,尽管从科学三要素定义出发,理由很充分;但是,由于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中医有效”的体验,因此,很充分的反驳也在一部分人眼中,认为是“不充分的”,“不全面的”,甚至打算修改科学定义,就是这个道理。

三重双盲临床实验的疗效测定标准是对疗效的“重复性,他证性,实证性”。所谓什么医之科学与不科学,根本不关心了,只对“效”实证之。所以,这是完全是中医体系外的“批判”,原因是笔者自已不接受中医,当然不会去研究中医以供“反驳”。三重双盲标准,不是中医本身的疗效定义。这种批判的意义,就是“整个中医黑箱”,其疗效不能从外界得到实证的证明。“三重双盲临床实验”标准是唯一科学医学衡量标准

张功耀在使用过中医治过人后,用他的中医知识作为否定中医的依据。张的批判是中医体系内的批判。但既在体系内,中医本身又是中庸辩证的非科学理论体系,肯定必然对应着否定,否定必然对应着肯定;张的批判不能说服所有中医从业者和患者,也在情理之中。按科学理论的标准,应着眼于“天无二日”,如果不能中医理论不能提交基本假设和天无二日的逻辑体系,就不是科学理论,当然谈不上是科学体系,更不会成为实证科学。

基本假设是可以是一个断言,但不能有多义解释,必须符合“重复性和他证性”标准,补充实证,将成科学体系。因为“重复性和他证性”的限制,类似辩证法,就不能成为任何理论的基本假设。中医的“辩证理论”,连科学理论都不算,是玄学的类型。正是由于中医存在着边际定义模糊的缺点,它具有神秘主义文化理论的通病,不可能得到实证,只能造体系内神秘化加以辩护。最终,成了“信者有”“不信者无”,类似于信仰自由的宗教。这类争议的合理方案只有一个:让消费者选择;信者选,不信者不选

现代医学对中医三重双盲临床实验的要求,并不是可以诡辩偷换“科学”概念的道德要求。实际上,什么是现代医学呢?其实就是可以引进第三方付费,即医疗保险的医疗市场可以接受的商业医学。所谓的三重双盲临床实验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通过足够多的临床应用统计,得出治疗风险和疗效的概率,结疗同样透明的该顶治疗的可预测费用,不难制定出相应的医疗保险产品

根据《不确定性定律》名义价格×1/(风险权重+不确定性)=货币价值可以解释中医,为什么不可能被世界现代医疗市场所接受。只需要把价格,和货币价值,修改为期望,和治疗效果。形成治疗预后×1/(治疗风险+不确定性)=治疗效果;其中的治疗风险,就是著名的三重双盲临床实验所确定的有效性和风险概率

为什么不能通过三重双盲临床实验就不是科学?一定被现代医疗市场所淘汰?原因就在于,大病医疗是一项大数偶然的概率事件;要令患者能够看得起病,一定要引入第三方医疗——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不可能根据所谓的“中医宝库”的诡辩,只可能根据治疗风险概率,倒推出医疗保险产品的赔偿率,和市场价格。

中医是什么?就是不能经受三重双盲临床实验确定治疗风险的中国传统治疗手段。换言之,中医治疗效果全部是不确定性!试问,如果它如何进入现代医疗市场?假如中医能够“辩证”得到医疗保险,那么保险产品也可以辩证理赔了。这就是一些所谓的医生穷吹什么“中医治疗急性幼粒白血病”,“某个慢粒病例中药效果好过格列卫”,中国治什么比美国先进,等等,全都是没有意义的胡吹。一切,以三重双盲实验统计概率为准。个案没有意义,(很多人不理解这句话),医疗支付、医疗成本控制,只能针对统计结果进行实际操作。

中医中一些项目通过了三重双盲实验,有了可对照的风险(包括毒理效果)和疗法,象青蒿素,砷剂,蓖麻素……,是不是就证明中医是科学的呢?不对!因为科学不看你是中医还是西医,只要通过了三重双盲实验过程,有了风险和成本的对照定量,保险公司就可以设计支付产品。这就是现代医学。所以青蒿素,砷剂,蓖麻素……,它们是西药、西医。

所以一些人显然是把“中医是不科学的”,“中医是法律禁止的”,“中医是不提倡的”,“中医是保险公司不赔付的”,“中医是非法行医”,统统搞混了。事实上,“中医是不是科学”,要看科学的定义;在中国,基本上就是一场道德的口水仗。“中医是非法行医”,在全世界都没有这种说法。“保险公司”不可能对不确定性设计医疗保险产品,否则就不是商业产品,是开了一个赌场

期望全民公费医疗的人,一定要了解寻租腐败定律

医改不是医疗专业内容

医改方案的制定者不能是医生

医改是医疗保险-保障-医疗服务消费质量管理(医管)之改

欧美医疗保险体系“不完善”,中国根本没有医疗保险(障)体系

欧美医疗保险不完善;中国是公费医疗太沉重

中医的“官方舆论”是有政治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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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改、中医关心的朋友,必须理解市场经济,理解特权消费的形成,就能理解寻租腐败定律:“国家公立医疗体制中,不应该有中医,也不应该有西医”,国家应该关注的不是“医"本身,而是“如何得到医”。因此目前的医改方案,根本不用进一步讨论,只不过是假、大、空、骗。无非就是“医疗行业国营既得利益者”,要纳税人为他们的小集团利益,多掏一点钱,搞点面子工程罢了。骗投资罢了!

医改成功的关键,在于整个方案,必须是“从补需入手”,如何满足“由医保而生”的医疗需求,是医疗行业内部的专业技术、经营竞争问题,优胜劣汰,价优者得!医改本身,不是医疗的改,而是“医保”的改。它是“医疗医院管理专业和医疗保险专业”的问题,属商业、社会保障学科,而不是,“医学院”,“医疗专业”。医生作为供应方可以顾问需方,但是没有利益表决权!

医改的核心不是供应之医,而是病人消费之医医改方案的制定者就不能是医生。凡是医生一定提不出成功的医改方案。医改是社会如何花钱“买医”的问题,是医保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管理,至少是医管的专业;不是医生朋友们的专业。从保险公司里抽一个精算师,甚至一个保险经纪,都比最大牌的医学专业院士,对医改更有发言权!因为那是近似于保险第三方支付的专业项目!

因此对医改方案最没有发言权的,就是医疗系统的专家们,包括陈竺部长在内!应由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主持医改方案,而不是由卫生局主持。卫生局是医疗的供应方,是成本管理的责任者医管(卫生)局必然说成本管理难钱不够花!由卫生局(医管局)主持“医改”,等于让卖家单方面决定价格,而废弃成本管理,购买力不足由国家埋单(当然是对少数人)。显然这就是社会主义的官僚管理,所谓的公有制。医疗成本就等于没有控制;这成本效益能不低?治病能不贵吗?!

中国社会,中国政府,对于医改的问题,整个就搞错了!当中国医疗保险体系无是质量还是公平,都远远比不上美国、香港、英国、日本这些国家时,却奢评指责人家“这个不好,那个不行”,作为拒绝公平高效目标的改革的利益集团借口,可笑!可憎!可恨!可怜!欧美再不好,都是“帮助医疗的保险不够好”,中国平民根本就没有享受到医疗保险;公的私的医疗保险,都没有!有钱也没有!

在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医疗保险角色,却有欧美社会没有的四个角色:收了国民税收却没有负担国民福利责任的政府。对这个政府来说,以君权为患者选择中医,降低自已的国民福利责任,是它支持中医,并运用《权位崇拜》打压异议人士的原因。官方所谓支持中医,本来就是专治统制者剥夺公民人权利益,服务于自身小阶层利益的工具。全额西医公费医疗,有多少人有资格享有?

这种“官方认同中医”,是有政治利益的,难怪会被讲政治!对于仍然信任中医的、拒绝西医的群体,(极少数),可能不算什么;(其实优秀的中医也没有他们的份);而对于不相信西医的(绝大部分是知识分子年轻人),等同于剥夺了西医就医的个人权力。对于中西医交替选用的群体(大多数),就已经是严重的损害,因为西医会更贵!这部分人对中西医之争犯中庸最为可悲!

支持中医不可以“强迫患者使用中医”

公共医疗就是按权分配的医疗资源

中西医不能同时保留在公共医疗体系内;

将西医驱逐出国家医疗体系,是可选的方案

中医必须是个人选择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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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确了病人个人的选择权,和公费医疗在经济学上的寻租腐败规律,再看张功耀“将中医排除出国家医疗体系”的高论,就意味深长!远不是“中医科学不科学的问题”,而是“公费医疗用不用便宜的中医”的问题。再结合代表官僚的吴仪,代表卫生部利益的高强、陈竺的的官方立场,再结合那份完全站在“医疗行业”卖方利益上的医改新方案,以及李玲这些人混淆政府角色的高论

所谓“中医科学”之争论,本质上就是让公费权贵阶层,用纳税人的钱接受昂贵的西医治疗,补充性可以选用中医。而平民,无论愿意不愿意,只能选择便宜的中医,或者用贵得多的价格,接受西医治疗。换言之,由于公费医疗资源永远不足,经济规律决定了公费医疗就是按权分配的医疗。

公费消费中医资源,取决于“公费就医者的选择”,而不是中医生和广大平民的选择。中医群体除非能让有权优先享有公费医疗的个人,注意是个人;优先选择中医并且能够把中医提价10-100倍;否则,中医是否纳入国家医疗体系,都不能逃避被“可选择中医的公费个人”优先放弃的命运。

显然,中医这种命运是无法逃脱的!岂是中医传统卫道在网络上忽悠一下小民,特权者就会弃西用廉价的中医?除非把西医驱逐出国家医疗体系!笔者倒不反对这种方案!尽管笔者认为西医是科学!中医和西医不能同时保留在国家公共医疗体系内,要么全部退出,要么其中一个彻底退出!

对于平民医疗消费者(病人)来说,中医是否纳入国家医疗体系,都与今天的医疗体系能够提供的服务没有区别;西医的资源照样是看病难看病贵;但是“国家支持平民看中医”,免费!但是在政治口径上,就成了人人平等:因为所有人都免费看病了!吃中药大部分也可以很便宜,除了稀罕中药。后者象缺乏的西医资源一样,优先归公费群体占有。

对比一下“医改”前的今天,有什么区别呢?恐怕就是多了一些国家养的(支持的),象今天社区卫生站的医生一样低薪的中医生,向平民提供中医。信中医的人可以说免费(低价)吃了中药,不信中医的人,等于没钱也没法看西医,有钱要替公费群体付帐看西医,然后自已才能看病。不说比今天更糟的话,也不会比今天好到那里去!

请问这样的医改,这样的“中医科学”,无论你是支持还是反对中医,作为平民,你支持吗?当咱们小民百姓都是傻子?太过分了!那么,如果顺水推舟,响应张功耀的号召,“中西医一起退出国家医疗体系”,取消国家医疗体制。市场竞争,中医、西医,全在于患者的选择。那么,无论你是支持还是反对中医本身,又有什么不利之处呢?(你将听到卫道士称“医疗是公共产品”必须让政府管起来!)

“支持中医”的朋友不得其法,将中医问题意识形态化;只记得有“爱国要用中国的中医”,实际上掩盖了“我们还有一个的公费医疗特权群体”。这些中医的卫道士,只不过是在今天他们仍然可以得到中医服务的情况下,强迫所有平民和他们一起“只能用中医”,把西医资源专属于特权!!这就是中医卫道的邪恶!

为什么中医群体“卫道中医”会成为邪恶一分子呢?原因可能也就在于“过分迷恋传统文化”,自以为较之反方,“更了解传统文化”;文化修养差的,还误以为自已拥有道德上的优越地位。实际上这些道德卫道既不了解中国(有特权),更不了解“西方文化”。中医卫道仅仅套用传统的《中国式诡辩》,《权位崇拜》,《道德治国》这样的古老招数,出卖的是他们自已的本来利益。

中医之争从而变成了形而上学的假大空争论!在没有定义主语角色对象的前题下,“要不要中医”,是一个没有意义的道德口水仗。在西方社会,这是一个医疗市场问题,有两种角色,医者的角色,和患者的角色,两者截然不同。对于医者角色来说,“可以选择中医作为从业选择”;对于患者角色来说,“可以选择中医作为治病的手段”。

人权单位的利益及其自主交换的权力神圣不可侵犯!病人选择中医是病人本身的天赋权力,与中医是不是科学没有关系;因为人权是科学最根本的实证标准;而同样,不信中医的病人选择西医的权力,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病人认同的医生向病人自愿就医提供收费服务的权力,神圣不可侵犯。

为中医辩护:不要用他方科学定义诡辩

对中医的体系内外批判与中医的科学性辩护

为什么“三重双盲临床实验”标准是唯一科学医学衡量标准?

支持中医不可以“强迫患者使用中医”

中国医改路在何方

无法逾越的伦理陷阱,医改必定失败

穷老百姓看病贵养活了公立医院和公务员公费医疗

医改补供方给医疗系统和医生越多钱,看病越贵

现存所有医改方案都将归于失败

医改失败的原因“是为了所有人看得起治得所有病”

医改阶层利益博羿之乙肝歧视

乙肝感染大小三阳,慢性乙肝,乙型肝炎,肝硬化肝癌

中医争论可能被“假大空”的医改方案恶意利用

鸡鸭联婚之医改:“医疗之改”与“医保之改”

供需倒置的医改,唯望市场经济的公平

自曾其毅被暴民攻击谈“看病不难不贵”是事实

评李玲医改:混乱的政府责任,混淆的行业角色

中医是理论,西医是检查标准

责权利等级三角形之医疗核心要素错位

剥夺医生处方权的荒唐后果由民众承受——看病难贵差!

供需倒置的医改,唯望市场经济的公平

拒绝伪科学不必“精通伪科学”;中医利益集团的野心,令他们选择了自杀式的“辩护”》

科学是实证验证结论的方法论;“争论中医的方法”是否科学?中医不是实证科学

中西医都不能“治癌”;癌可能是“好”的;相信中医是人权;不接受中医也是人权

科学体系内外和波普尔奥卡姆法则;三重双盲临床实验;中医是一种玄学;中医无法获得医疗保险

全民公费医疗的寻租腐败定律;医改方案不能医生制定;医改医疗保险-保障-医疗服务消费质量管理(医管)之改;》

公共医疗就是按权分配的医疗资源;中西医不能同时保留在公共医疗体系内;中医必须是个人选择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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