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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自由民主宪政通往奴役之路
时间: 2012-02-12 22:53:39
革命偏爱拉起虎皮作大旗,公有制的华丽数字同样适用于革命;
民主是共同利益交换的联盟,“选举,宪法,法律”仅仅是表面的背书;
民主进程不事团结,寻求私有制原则下利益交换的坚强同盟;
民粹或称革命!似乎可以忽拉地拉起一大队人马做粉丝,似乎可以做一番建构事业。但世界上根本不会有“真正没有信仰”的人。革命粉丝大概是把领袖作为某种混世魔王式的,“扰乱天下,混水摸鱼”的工具。当混世魔王指望革命粉丝办大事时,自然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然就惹得混世魔王抱怨,“这个社会缺(对魔王能控制的)信仰”。真的指望靠这样的粉丝闹革命,就会发现请神容易送鬼难。
如果公有制的数字华丽定律适用于公有制帝国的话,那么革命的GDP也会适用于混世魔王的革命队伍。只因这两者都是需要点信仰宣传的面子分数之故。所以当乌有之乡吹嘘“代表了大多数”时,连小愤青加老粉丝,凑不起声讨茅于轼的十万签名。一些人不肯放弃革命的幻想,大概也只是迷恋革命GDP的诱人,而担忧个人主义者组织的“零散”人数凋零,似实不可与革命的民粹队伍相并论。
公有制文化所孽生的牛皮心理,也表现在公有制社会中对计划经济的迷恋。因为计划经济似乎“速度快”“好把握”,逻辑上相通于“因为未民主所以闹革命”。公有制计划经济政策与崛起目标的南辕北辙,同样也会存在于革命GDP之声势浩大,让革命迷恋者产生了错觉,似乎不缺信仰之时,亿万众一心革命之民主指日可待!浑没有再想想,“亿民人一心”时还搞什么民主呢?让一心中之一当元首,可也!
对比个人主义者理解的,社会同一利益覆盖面,与利益相关程度成反比,意味着“与我共同利益反谷物法者必定很少”,对革命的迷恋不能说没有理由。社会共同利益覆盖面,与共同利益相关程度成反比,可以视为无须置疑的社会规律,不妨取名“个体社会定律”。把个体社会定律理解成“个人主义者总是极少数”,就将错误地认识社会大多数,也将错误地理解“反谷物法”只是对一小部分人有利。
根本原因,是由于公有制传统的思维,不理解个人社会“交换创造价值”的规律,也将适用于彼此交换“反谷物法”的利益,而达成无限广泛的利益同盟。为什么个人主义的“反谷物法”进程,不允许作私有制原则作妥协的交换。原因就在于一旦私有制原则被交换,就等于向魔鬼出卖了灵魂,从此失去了通过“反谷物法”利益交换结成广泛的利益契约同盟的可能性,从而令民主进程未开始就已经胎死腹中。
一些革命哲家“我支持你的私有制,你支持我的革命”的用心,是“革命成功后革你私有制的命”的险恶。在私有制原则不可侵犯的情况下,尽管彼此要反的谷物法各有不同,但只不过是时间参差先后的优先级的妥协,而不再出现“我支持你反计划生育,你支持我反户籍制度”的厚黑同盟。民主依靠的是利益交换的共同联盟,不是选票政治的群党倾轧。把选举等同于民主,是对民主的无知。
由于经济特权的连带消极影响,谷物法实际牵涉范围比表面上牵涉的人要广得多。象股市垄断,表面上只是股民受害,实际上是整个中国的储蓄者都受害。因此随着利益的沟通,反谷物法的联盟就会比革命的GDP,有着更深远和更坚实的,利益是可持续的同盟发展。民主也就水到渠成。那么如下设想也不能说是无中生有:公有制帝国中的改革者,对于提高社会效益的“反谷物法”,大部分也是赞成的。
基于利益的在透明逻辑下彼此沟通的结论,所谓契约只不过是一份背书。彼此利益共同者,早就在其同利益下,结成“立法护法”的民主同盟。明白了预设公有制前提的革命,需要的是拉起虎皮作大旗,团结人民群众闹革命的GDP,就能够明白,反谷物法的民主进程,尽管四海之内皆可以为兄弟,却不会刻意逢迎媚俗的“团结群众”。如无共同利益不会“以身相许”,是最基本的民主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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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偏爱拉起虎皮作大旗,公有制的华丽数字同样适用于革命;
民主是共同利益交换的联盟,“选举,宪法,法律”仅仅是表面的背书;
民主进程不事团结,寻求私有制原则下利益交换的坚强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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