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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社会阶层分析利益博羿
时间: 2007-12-19 22:14:34
很多人并不知道民主是什么。不少人把中国人的“中庸”没有立场,把待人温和,把听取意见,把专制者的“虚怀纳谏”称为民主,甚至,认为民主就是向弱者倾斜;却不知,民主根本就不是这种意思。甚至于,常人熟知的三权分立,投票普选,新闻自由,也远不是民主的本来面目,充其量,只是民主实现的某种方式。
民主之民,固然是指公民大众,而主,根本不是“当家做主”的意思,而是“自已管好自已”;把它和西方社会要求的公德心,《国富论》,以及乔治华盛顿面对英国殖民者喊出“no votes notax”(不能投票就不交税)的极端不爱国的口号联系起来,不难看出,这些在中国人看来似乎离经叛道,也毫无逻辑联系的认识,实际上是一脉相承:个人,能够自理的个人,是社会和国家的基石。
它带有一个令东方文化极端恐惧的逻辑结论,爱国,并不是一种单方面义务,而是一种契约的交换。为什么中国有汉奸,美国没有美奸?英奸?德奸?呵呵,的确有少数的法奸……,原因,在于在中国,爱国是作为一种无条件的单方面的道德义务;而在西方公民国家,公民却有不爱国的权力,只要,国,没有履行对公民的义务,象投票权。因此,当华盛顿是大英帝国的叛国者的同时,也是合众国的民族英雄。
民主,就是个人权利属于个人,义务来自于契约,与民约法,才是法律;不要以为这是西方的观念,实际上,它是我们祖先的观念,记得“约法三章”吗?而与民之约,靠的就是专家代议和投票普选。相当于秘书成稿,让总经理签一个字。所以,如果否认民主从下到上属于个人,强调有超越个人和双方自愿约守的那种无条件的道德义务,民主,就无从谈起。
民主,要求每一个人履行对自已的自治权,能够在社会上自理;层层向上,层层自治,夫妻需要自治,所以婚姻自由,不要包办婚姻,这就是夫妻自治;自然,上床做爱生孩子也是夫妻的事情,用不着先进代表教这个那个的先进的“性教育”。家庭也是自治,家庭财产不存在先天性去搞慈善支援社会主义建设的义务;社区自治,用不着养一大帮把主人做牛做马的公仆……,只有,在需要同等权力者按约协调的时侯,才需要有公仆。所以,民主意味着权力下放;民主,必然意味着小政府。而马列猪意,强调权力剥夺集中于小团体,只不过是中国明清封建社会的再现,就是这个道理。
民~主并不是西方的泊来品,事实上,在明清之前,它是中国的最传统的思想之一,举例如下:
“约法三章”,不再重复;
“君视民如骨肉,民视君如父子,君视民如草芥,民视君若寇仇”(孟子)
“民心天意,天意不一”,(董仲舒)
“一家不扫,何以扫天下”
“彼已之不爱,何以效社稷”(管仲说齐桓公之易牙开方三人)
……
类似的警语很多,都是强调,社会的根本权力在于最基层的民众,社会的生存进步的动力,在于最根本的人性:私心。因此,进步的社会,不是去除人类的私心,那是奴隶社会的宗诣,为了服务于上层贵族。进步的社会,是引导人性中的私心,以求同存异的原则,共约成法,达到共同的利益最大化。要达到社会利益最大化,国家利益的最大化,除了承认国家是人组成的,人性本私,没有其他的办法。能够代表每一个人利益的,只有他自已,而不是别的什么先进性。
民主的本来含义,可以让人很容易理解,通向和谐社会的唯一通路是什么了。是要一个人人有私心但信诚守约,按游戏规则共同生活的社会;还是一个人人是口头上无私的雷锋,内里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社会呢?前者就是民主,后者,就是马克思的那个乌托邦,我们的封建传统了。前者,要求人人诚信;后者,生存的法则是诡道厚黑。
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不强调向弱者倾斜?这是因为,向弱者倾斜,必须是共约的结果,而不是一种义务。它相当于商业买保险,付出部分代价避免的是个人成为弱者的可能风险。因此,它必然是共约的结果,——通过法律由政府向共约认可的对象提供的社会救助。否则,社会就会变成一个鼓励懒人,鼓励做弱者的社会,这个社会,必然衰亡。
《民主就是与民约法》
《官民二元,公私二元》 《民权,人权,民主权利和人道主义》 《科学,民主,和科学的发展观》 《社区自治之户籍制度与民主人权的关系》
《瞭望:中国政改指向权力过分集》
新一期《瞭望》新闻周刊报道说,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正在加紧研究制定;将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优化政府机构设置;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探索实现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专家指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特别是对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和制约,将成为今后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指向之一。
《瞭望》引述说,中共十七大报告在“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章中,以专节论述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对此,全国党建研究会副会长蔡长水教授表示,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必然要实现权力的适度分解和互相制衡。目前,同级党委的纪委如何监督书记、规范界定书记和行政领导的职权范围等问题,迫切需要从体制上加以破解。
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这是在中共历史上第一次把“人民民主”提升到社会主义的“生命”的高度,深刻揭示了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内在的本质的有机联系。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分析,一个时期以来,在有关民主问题的讨论中,有把社会主义民主误读为“为民作主”、“新权威主义”、“精英主义”的倾向,从而模糊了“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
他认为,在中国,始终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个根本。比如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人民当家作主是出发点和归宿,最为根本;党的领导是其政治保证,服从和服务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其法治保证,也是服从和服务于人民当家作主的。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严书翰教授表示,不断扩大人民民主是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治本之道。一方面,更加突出党员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不断扩大选举民主范围,通过扩大党内民~主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
另一方面,权力的过分集中也体现在政府的职能设置上。在下一步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要更加科学地将职能部门的事权和权力合理配置、清晰划分,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权力三分”的原则,将一些相应的权力还给社会、还给群众,实现权力的适度分解,并将其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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