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人权
主权
美国
管仲
民权
民主权益
人道主义
公民权
帝国主义
主战派
妥协
目录: 人权法学和经济学
时间: 2009-06-12 21:07:45
笔者在《人权经济学》中对人权的定义的来源于人权断言“人权单位,及其拥有的财产拥有,自主交换的自由权力,神圣不可侵犯”,它的完整的定义是《人权经济模型》中“自然人维护自已生存繁衍权益最大化的权力”。(该系列尚未推出)。有朋友问,“如何识别民权(civilrights),人权(human rights),民主权利(demorcaticrights)”,笔者认为还应该加上一个人道主义(humanitarianism)。跟踪笔者整个博客的朋友,对这几个名词,使用本体系解释,并不困难。这里要注意的是,人权是本体系的定义,其他几个,是体系外的名词。我们可以选择解释,但是没有对其负责的义务。这叫《大学无书》。
人权是“自然人维护自已生存繁衍权益最大化的权力”,(只是简述,而不是模型本身),维护的方式,就是人权自主的交换。在交换中,由自然人自我意识判断是否符合自已“自然人维护自已生存繁衍权益最大化”,象,那个异性最适合做自已的伴侣。这是人权的全部基础,也是他方无法代替自然人去做的。因此,笔者的人权定义本质上是一个经济概念。仅仅因为经济是政治的基础,人权自然而然,成为决定政治是合符合人权集合(自治主权)的基础,即政治的基础。
从西方意义上的民权,实际上就是人权集合,即社区自然人自愿集合,(是一种互相的交换),所体现的人权,对于国家来说,它其实是sum(公民的人权利益)。民主权益的产生,是人权自主的互相《约法》,也是一种交换。而产生的按交换契约所约定的权力和义务集合。
人道主义,则被东西方有意无意地混合于人权。人权是一个经济概念,或者说,是一个科学实证意义的概念。我们不能说一个人不存在的,就杀了它。这就是实证。而人道主义,则是一种道德概念,它是人权尊重的升华,(不是人权的升华),“尊重每一个可能具有人的权力的单位,让他拥有交换的权力,能够通过交换造福他自成已和社会”,因为人权经济学的基本意义,是“交换创造价值”。因为人道主义是道德意义上,因此,它只能用于个人或主权体的自律。
东方国家象中国,把人道主义的概念也曲解了,变成了“让一个人保留可能交换的权力(让他活着),但不让他拥有交换的自主权力”,就是人权。当然有对也有错,对的,是人死了不没有人权了。错的,是人权本身是经济概念,如果不让他通过交换创造价值,总会养不起这些人,而不得不《把人力资源倒入大海》。
在经济学上,人权,就是“自然人拥有通过自由交换最大化创造自我价值并保有这些价值的权力”,它和道德意义上的人道主义,没有必然的关系。人道主义也不是我们体系内的概念。如果要解释,它相当于自然人为确保自已交换契约信誉的一种声明和保证:尊重他人,乐于与他人妥协,而是不是毛式的斗争,非要把某一方赶尽杀绝。
西方社会象美国,在诸如美国会的列国人权报告里,也是大量渗杂了道德意义上的人道主义,替代了对人权的关注。考虑到美国第一没有使用外交途径要求中国社会遵守美国的人道主义价值观,其二,美国是中国殖民化的既得利益者,《根本不会为中国大陆的人权利益打算》,否则,他们不会《强烈反对中国升值人民币》,会要求中国放弃汇率操纵。中国自然人的觉醒,认同美国人权社会的成功而要求中国法律尊重人权创造价值的自由,是不符合《美国人廉价吞噬中国人权利益的》,但却是中国人的基本权力争取。
完全可以认为,是中国鹰派和美国的鸽派联合分食中国人民的血肉!明白这点,就明白为什么左派是真正的卖国汉奸。“示形于外,实侵于内”,摆出一付鹰派面孔的,对同胞同样是一副凶神恶煞的豺狼面目,买办最常运用的贼喊捉贼的汉奸伎俩,中国社会会一点点认清这些人的真面目。中国鹰派对中华民族造成的损失,超出了所有侵略者对中国社会造成的损失,可能达到几十倍以上。
《民主就是与民约法》
《官民二元,公私二元》 《民权,人权,民主权利和人道主义》 《科学,民主,和科学的发展观》 《社区自治之户籍制度与民主人权的关系》
前一篇:小腐败百川汇海构成最根本的大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