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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知识分子”疑似最常见的愚昧

标签: 公知 个人主义 奴役之路 议事规则 公共利益 社会主义 集体主义 易中天

目录: 传统文化国民劣根性

时间: 2012-06-09 21:20:17

“公共知识分子”疑似最常见的愚昧

罗伯特议事规则是议“事”的规则

“私事”不是可以“公共”的东西

请不要神化公知,不要自我标榜为公知

如果笔者对“公共知识分子”的谨慎,让一些读者感到不顺耳。那么请这些读者,自已思考一下“公共利益”与“个体人权”的关系,再回答一下“社会利益”与“私有人权”的关系,不妨看看看“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关系……,看看公共知识分子,是不是司空见惯的“大我”的理性,给我们小民“小我”的洗脑,洗脑的材料,就叫分子们提供的“公共知识”。至少在整体感觉上,撇清了嫌疑吗

如果还没有把握的话,那么自行考证一下笔者观察:绝大部分公知,他们所持的都是公有制前提下的所谓“公德”!几乎没有几个公知,是持市场经济观点的,更不用说持个人主义立场的。各位不妨自已看看这一条是不是事实?!并非一竹篙打倒一船人,请参考笔者对此的两个建议,是否合适?第一,任何人不要神化、权威化“公知”;第二,任何人不要自我标榜为“公知”。笔者做到了,您呢?

公共知识分子”的威名,让笔者头大!不但因为有大量被称为或自称为“公知”的家伙们,他们的公害热情让笔者摇头,更因为个人主义是没有独立于个人人权和自主契约以外的“公共利益”的。如果把“公知”改名为“公益知识分子”“慈善知识分子”,那就意味着只是用自已个人的时间和生活成本,介绍一点自已认为是正确的观点。至少不会让笔者对“公共利益”,这个太熟耳的名词敏感起来。

当“公共知识分子”背后的含义没有澄清时,就意味着许多本来是“私private/个人选择”的事务,被摆上了公共道德的祭坛,这就是通往奴役之路的开始!象“怎么宰了你”,大家讨论;“你是不是人”,所有公知讨论;大家讨论“禁止消费转基因,还是强制消费转基因”;大家一起讨论“政府要不要管起你”;韩寒的书是不是他爸写的,韩寒的内裤是不是红的,一起讨论讨论,真理真理,诸如此类!

言论本来自由,这些事儿讨论起来也不犯公法。至于是不是惹了私法的官司,要看被讨论的人是否有兴趣民事诉讼。但无论如何,把人家的“私”拿到台面上“公共”之,还要“知识”之,却贯以“公共知识分子”的高义,笔者一没有这种爱好,二来认为是颇卑鄙的勾当!从个人主义的角度看,本是挺简单的道理;但即使是易中天先生,自从加入方寒咬的口水仗中,大脑逻辑也渐渐噼噼啪啪地短路了起来。

易中天的文章为了说明简单的观念,可以付出巨量的心血文字,且基本上属于“无公害”文学,对于一位浸淫于东方帝国传统文化的学者来说,的确难能可贵。不过自从方寒咬短路以后,易中天先生的大脑闭关整理硬盘,两个月后重出江湖,似乎仍然没有搞明白,今天被称为“罗伯特议事规则”的最基本的问题:到底是否可以批评对方的利益动机?或者说是否可以声明自已的利益立场?

易中天先生的大脑因此问题而短路,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如果不是站在个人主义的人权利益基点,作为衡量争论规则的角度的话,这个问题是不可解的辩证法循环。无论是把别人的私有利益置之公共祭坛加以讨论,却不允许别人指责其利益立场,如果不是从“个体利益”的角度,从哲学上如何看出毛病呢?反之,连声明自已的人权的利益也不可能,那除了讨论如何宰了对方,还有什么自卫的办法吗?

罗伯特议事规则,是议“事”的规则,并不是议“哲学”的规则。这是很多人只是关注于“是否可以肆无忌惮讨论别人的私怎么公共法”的人,没有留意的微小的真实。凡算得上是“事”的,就必定是涉及利益的,涉及利益的就必定是涉及private之私的,根本就不存在可以供“公共知识分子”讨论的“无私的重大事件”。如果坚持有的话,那就不适于套用罗伯特规则,也不要称之为“民主”。

公害知识分子和激进分子的愚民金字塔;“统治者”是愚民金字塔的政治实现;“通往奴役之路”

公有制社会“愚民总是大多数”的林语堂动物?革命家是未上台的暴君,暴君是成功夺权的革命家

社会的天然惰性,煽动革命的艰难;社会衰败动乱与统治者一般无关;公有制的高耗散导致动乱和衰败

仇富是贪婪的自卑;公害泛滥,何必再问统治者?

互联网揭示/预兆社会深刻的、长期的冲突;个人主义者与公害知识分子的根本区别;

“疾恶如仇”不是好品德;“何者为恶”更重要;“出发点是好的”“为民生做了事”都不是辩护理由

希特勒忽悠了德国人屠杀犹太人吗?迫害犹太人的德国法西斯的大脑急转弯

公害知识分子对愤青的欣赏;对民族主义的欣赏;对革命的追求;怜悯,中庸,团结和“粉丝”

“公共知识分子”疑似最常见的愚昧罗伯特议事规则是议“事”的规则

“私事”不是可以“公共”的东西请不要神化公知,不要自我标榜为公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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