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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人一票三权分立不是民主

标签: 法律 人权 议员 选民 普选 直选 一人一票 选举人团 参议院 三权分立 陪审团

目录: 人权法学和经济学

时间: 2009-06-21 09: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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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式民主的一人一票的三权分立可能是暴政》,如果不是连贯笔者关于自治和民主组织的博文,很难理解,为什么到处宣扬的民主象征“一人一票,三权分立”,怎么竟然是暴民运动的主张呢?尽管那么多追求西式民主的国家,不是陷入混乱,就是声称选举作弊。但是,很多人宁愿相信是这些国家人民素质不够高,所以不能够民主,而不愿相信,(一人一票全国竞选+三权分立),是在民主制度上的设计上,就有了根本性的缺陷。这然,这样的误解,对于专治权益既得者是有利的,“人民不够成熟”,成了维持专治的很好的借口。

笔者能够理解这些朋友的疑惑。因为笔者自已都曾经疑惑过!今天笔者认为,民主,是一个和文化和人民素质无关的制度选择。这些国家之所以陷入民主制的混乱,是民主制度上的缺陷,而不是人民素质上的缺乏。是错解了人权之一人一票,而没有坚守一人一票的目的,并不是追求“绝对的公平”,而是追求对人权利益的最大限度的共赢保证。当把民主人权当成是意识形态的道德观去追求时,会忽略了这种实质差距,变成了毫无意义的《暴民运动》,就算侥幸成功,无非是新瓶装了旧酒。一些人以为是“选举舞弊”,看来根本就没有入门!

民主就是自治!从个人到家庭,从家庭到社区,从社区到国家的自治!原因在于,任何人都是管理自已事务的最顶级专家!因此,“人民素质不够高”而不能民主,是永远不能成立的理由。另一方面,全国一人一票直选中央,本质上是假定“全国一盘棋”取消自治权。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将会把过多的,本身可以在自治区域解决的细节问题摆到一起,变成无法解决的混乱,————混乱不可避免了。

换言之,这些国家对民主的认识,比不上两百年前的美国!对此如果还不明白的朋友,能否回答笔者的一个问题:是一人一票全国选举中央民主公平呢,还是美国选举人团票的选举公平呢?而且,美国参院票并不是按人口平均,是不是又是不公平呢?

如果看过《爱国者》电影的朋友,请注意剧中马丁上校的一句台词:“I wont trade one tyrant threethousands miles away, with three tyrants one milesaway”,(我可不愿意舍去一个三千英里外的暴君,换来用一英里外的三千个暴君)。如果不明白这句话,你就不明白美式民主,什么不是一人一票,为什么不是三权分立,而是,“防官甚于防盗”。

这就是答案。

其实,它就是如何在民主上避免《多数人对少数人暴政》的问题。考虑到中国怪胎民主派是把民主进步理解成另一场贫民革命,中国传统教育又把《不患贫患不均》视为天经地义。这样,法式民主的一人一票,其存在的缺陷,就不容易被近代中国文化背景的人看到了。中国是一个有浓厚暴民传统,《浓厚的反对私有财产却容忍皇家私财》的等级社会。如果不解决《多数人对少数人暴政》的悖论,不走出《不患特权却患贫富有差异》的误区,中国不可能得到真正稳定的民主社会。

而对于三权分立,看上去没有什么问题,牵制嘛!但是有没有想到,三权分立,实际上是违反了人权利益神圣不可侵犯的价值观。这种设计,本来就是一种误导,既低效率,也不科学,更不是民主。为什么呢?因为,人权利益是至高无上的!议会,代表了人权利益。它怎么可以被牵制呢?当您认为要三权分立时,有没有想过,议会是强势者还是弱势者?执政官是强势者还是弱势者?议会是不是经过分区一人一票选上去的,是否足够民主,这是议会选举上的问题。假定议会是民主的,不是《明朝式的党内民主的》,那么,难道议会不是立法机关吗?不是执政预案的审查机关吗?不是代理选民监督行政的机关吗?

到底是议会总揽大权,按职能分别委托执政官按《行政预案完成执政期行政》,委托法官主持司法诉讼;还是议会只是疲弱地接受强势政府的“牵制”呢?想过没有?人所共知的信念,并不一定是对的。这一条,并不仅仅包括毛主义的两个凡事。事实上,三权分立观念最危险的地方,在于对民选政府,到底是“任期内的临时君主”,还是《行政预案的契约服务者》,有着糊涂的认识。凡是鼓吹三权分立的国家,通常都是有浓厚君权文化背景的社会。这样,才会把社会服务者的“政府”,当成了临时的君主。以至一些卫道心安理得:“社会总是需要君主的”,“美国只是选出了君主”,————大错特错!

因此,真正的民主宪政的稳定的社会,一定会表现出这样的政治组织特点:代表人权单位集合的议会,至高无上!政府,只不过是普选或代选出来的,执行议会逐项审批、预算控制的预案的公共行政专家体系。为了强化议会的执行监督权力,笔者甚至认为中央政府领导人不应普选。普选应该集中议会层。如果担心议会会出现“3000暴君”,那么可以在议会议员的选区内的机构内,象政府;设置到本区议员的监督机制;或者在本区议员上设置监督弹劾机制。

注意,选区内的政府,不对中央政府负责,而对选区选民或其代表负责。象湖南省政府对湖南省选民负责;无锡市政府对无锡市民负责。这是自治社会的特点。议员任职期间有司法豁免权,是为了避免敌对利益体使用道德理由干扰议员议政。但是笔者觉得,面对本选区选民负责,议员没有豁免权。换言之,上海的议员不受江苏司法的追诉,却仍应对上海本地选民负责。

法院,只不过是执行议会颁发并解释的司法令令的诉讼执行;通常由议长负责司法的最终解释权。不成熟的法制社会,可以扩大性对于司法纠纷,由议会动议表决消除司法解释分歧。同时,为了弱化法官解释法律的权力,西方社会大量采用陪审员制。这样法官就降格为诉讼过程组织的公务员了。代表人权利益的议会至高无上,故意削弱议会权力的三权分立,不是真正的民主。因此一些怪胎民主派把民选的目标定在政府而不是议会,就会成为换了一种意识形态的极左运动,类似童子军节,《争夺道德的制高权》而及政治的制高点。这是对民主的误解。

民主就是与民约法

民主Vs君主;人权Vs君权;民生Vs国家利益

西方民主与东方专制,人性有私与无私之分歧

人性本私!老百姓能否问两会“我的利益在那里”?

人性有私,为官无私

官民二元,公私二元

民权,人权,民主权利和人道主义

科学,民主,和科学的发展观

社区自治之户籍制度与民主人权的关系

民主就是"民众自主本身事务"

科学就是民主!人权普世价值观是左右派的金标准

民主中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的制度

为什么中产者为主的社会很稳定

法式民主的三权分立可能成为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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