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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自由自治市场经济去特权化
时间: 2009-08-12 12:38:40
关闭国企的重要目的,并不是把国企工人迫上绝路。而是解决国企资产重组包括上市根本不可能解决的核心问题,消除《血酬成本》,并令与之绑定的各项资产投入实体经济运营,从而为经济产生真正的效益。不妨想想看,“需要不停地向国企注入血液”,并成从“原国企资源中不断收获效益”,社会经济状况和就业环境之好转,是不言而喻的。这样,国家才有能力向社会提供最起码的社会保障。
冷处理过程中,非固定资产的政策,只需要停止即可。对于固定资产,如果把当初“免费划拨的资产”划拨出国企,那会迅速激化矛盾,给《极左利益集团》以“逼死国企”,“逼死工人阶级”的错觉。这是让一些《很明白真相的聪明人》一鼓动,《有点明白真相的暴徒》就会打砸抢。于是,又衍生出更大一点的“治安成本”;——也就增加一点治安成本而已,没什么是不堪设想,需要老百姓“顾全的什么大局”。
实际上,这就类似《工资方案中“钱全给而按违章扣”》的结果,“拿钱容易掏钱难”,人性本私!《让别人无私易,自已无私则极难》。吉林省国资委的做法,简单粗暴,并非上策。允许国企出售已划拨的资产,无能者会小钱充饥,有能者可以作为新项目启动资金,总之,给国企一条生路,能不能抓住,既要看天命,也要看能力。根据笔者对国企竞争力痼疾的了解,笔者认为国企是多做多错,把资产卖给民企,象猪八戒天天主张的散伙,是最符合大家伙工人的利益最大化的。
理论上由国资委“倒过来买资产”代替现在的政策倾斜,代替象政策性扶持的贷款,让国企活一段时间;与国资委组织拍卖市场,让民企国企一起买拍卖的国有资产,效果本应相当。但是,由于《国资自已不是使用资产生产价值的单位》,国资回购资产最终仍然是要在市场上拍卖,否则就等于组织《新的国企,换汤不换药》,产生了新的成本而推迟了矛盾爆发的时间,同时放大了爆炸的规模。
另一方面,国资回购资产是一种桌面下操作,在官本位社会很难避免关系强的国企头子台底交易,卖出一个好价钱再给回扣。这样,就产生了新的腐败渠道。因此,笔者认为最好的回购方式就是在拍卖场上公平拍卖。《市场产权自愿交换是唯一公平的准绳》,《无论商品房价格多高,只要是市场交易,就绝对不可能存在腐败》。自然,也就不可能存在所谓的“国有资产流失”。怀疑这一点,实际上就是对人权和市场经济本身的怀疑,这样,又回到了问题的起点,《交换是否决定着价值》?《市场自愿交换的基本原则》如果被偷换概念,还是市场经济吗?
以怀疑《市场自愿交换的基本原则》,以《国有资产卖出的价格低而认为是国有资产流失》,实际上只不过是《以仇富的名义将特权利益集团利益最大化》。只有非市场交换的情况下的寻租,“国有资产流失”才有经济学的含义。如果怀疑《市场作为经济学标尺》的公平意义,则与经济学无关,其所依赖的脱离经济学的“政治大局”是什么东东,是不难想象的。可以这样问,“如果市场自愿的交换嫌国资卖得便宜,那么要加多少钱才算贵”?信不信?答案将是——通-杀!
也不妨扪心自问,世界上有谁买东西是不是嫌买得太便宜了,有谁卖东西是嫌卖得太贵了;看看董藩这些开发商卖房子,什么时侯会说,“房子太贵了,卖得良心过不去”,王石是说过类似的话,那是害怕把万科套进去了。
考虑到国企整体上是缺乏竞争力的,大部分尚存资产的国企,将是走第三条路,即经处理后,全部职工关系划拨社保后关闭。
大型国企中的资产,由于产权边界不清楚,如果不是背着沉重的《血酬成本》,以寻租的方式成为炒卖资产的对象,象IPO上市圈钱;就是在国企内处于沉睡状态。无论是那一种情况,这些经国有化和多年政策倾斜性的投入,除了成为血酬集团讨价还价,《监守自盗者内部分光分净》外,根本不能对经济可持续的发展作出一丝半点的贡献。因此,国资组织回购国企资产,是以部分承认了《国企职工私分全国公众利益的特权成为产权》为代价,换取这些资产构成边界和所有人清晰的产权类型,而投入社会经济流转。的确是公共私产流失于部分《特权利益者》,但对整体经济来说,还是利大于弊。
《被统治者的命运是悲惨的》,(新浪版被反复置入回收站,不再恢复)
《国企工人同样只是企业的雇佣的工人》(小管误以为违宪的而删除的文章)
《“让他人无私易,自已无私难”,反思道义和法律上之“向弱者倾斜”》(新浪版被删除链接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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