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腐败成本
民主社会
暴民
老百姓
公费
民主
改革
宪政
反腐败
自治
小政府
文化
目录: 自由民主宪政通往奴役之路
时间: 2010-02-26 16:06:14
“反政府”是荒谬的,“老百姓反腐败”也是荒谬的,两者是反民主的!反老百姓根本利益的!
http://cid-36d976e82bb7123d.spaces.live.com/blog/cns!36D976E82BB7123D!931.entry
“反政府”是荒谬的,今天社会仍然存在着可见的危机,政府(即国家)对任何社会来说都是必要的。即使美式民主的社会,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也需要通过一个机制组织(今天称为政府的东西)解决这些彼此之间的矛盾。因此,政府的规模,实际上主要与“国民彼此之间不能解决的矛盾的规模”成正比。从历史的跨度来看,是历史的规律。那么再看看,为什么中国今天会有一个“大政府”?(笑笑)
有人说“我不反政府,我反政府的腐败”,这也是荒谬的。当政府是社会的成本,而腐败是政府的成本时,政府与成本(或称腐败)是不可分的,对于政府组织以外的人来说,腐败和成本的边界,“工作餐和交际费”的边界,“出国考察和公费旅游”的边界,是无法区分的!而政府本身又是由许多不同的部门组成,以一个整体阶层说“反政府”,是荒谬的;“老百姓反腐败”也是荒谬的。结果只能是裁掉政府中有用的部门,而保留了吃公费最牛逼的部门;因为后者吃公费的本事最大!
所谓受历史遗留的“宪法”限制,不得不“反这个政府”也是荒谬的。另一些人以为可以通过“不反皇帝反腐败”,就能提高政府的效率,结果必然就是复辟毛文革,找一个能够腐败的大帝,那就谁也反不了。下面奴才全都不腐败了,————还不能算特权差别的腐败!“老百姓反腐败”如果是可能的,那就说明“专治社会是可以和民主制度”竞争的。因为民主选举也是社会的一种成本,法制是社会的成本。
民主社会必须达到((选举成本+政府成本+法制成本+转换为民主社会的折腾成本)>(政府成本+腐败成本)),才能说民主宪政是值得的。那么,如果“腐败成本=个人腐败+人治动荡不确定性成本”是可以让老百姓反掉了,岂不是说专治社会更有竞争力?民主社会相对集权社会(官僚社会),唯一的优越性就是:民主社会的公权作为社会的成本,是老百姓可以控制的!
腐败是政府的成本,在“历史遗留宪法”的限制下又不可能“不选择这个政府”,那就出现一种错觉,以为换一个人上台,就可以“开明专制”,就可以减少政府的成本(腐败)了,其结果就只是淘汰掉开明的专治者,因为他竟然蠢到暴露“行政总是有腐败的”,而换上“不暴露腐败”的聪明的专制者。其结果,就令“反政府者”,不是“无政府主义的暴民运动”,就是“复辟毛主义君权成为世袭”的毛左贵族派!
“历史遗留的宪法”只是规定了“整个政府”现阶段不可以更换,————这是正确的!但并没有说“政府部门不可以裁撤”!后者更是正确的。既然“腐败是政府的成本”,中国公民只需要从政府的成本入手,减掉高成本低效益的政府部门,增大中国国民自治自理的空间,中国慢慢就民主了。把必要的部门和不必要的部门一起反,把政府的成本当腐败妖魔化,除了让公务人员结成铁板一块自保,还有什么作用呢?
民主,就是“怎么样推翻政府后讲民主”,是对民主的误解,实际上,是走在“反民主”的路上。这才是民主人最可悲的。有人疑惑笔者所称的“民主就是非暴力不合作”,声称假如公权要强迫我们非要合作做五毛,怎么不合作。这些人是奴性太重的同时,暴民意识同样的重。奴性十足和暴民残虐通常会统一在同一类人的身上;而宽容大量和自主自强,又会统一在另一类人的身上。前者我们称之为暴民,也称之为奴才,有时也称之为五毛;后者称谓简单得多,仅仅是公民citizen而已。
(行政冗员低效的损失)>大于>(行政错误的损失)>大于>(行政低效的损失)>大于>(所有公务员公费消费)>大于>(小集团合法贪占公共财产)>大于>(少数贪官贪污的损失)。
了解这样一个“政府腐败成本的构成”,会更理解“腐败”的含意,理解什么是“弃卒保帅”!正确理解“政府和腐败”的关系,中国的民主也就水到渠成。否则,无论是马恩毛的斗争哲学重复千万遍,中国都只是在一个历史死循环的恶梦中,无法终结。
《个人主义对哲学的实证基础的变化,苏联悲剧并非索尔仁尼琴所称“不信神的邪恶”》
《老百姓“痛恨”腐败?凭什么?为什么老百姓充满了作为统治者的革命觉悟>
《中国的民主不是从反政府做起,而是从老百姓自已做起,从现在做起》
《“反政府”是荒谬的,“老百姓反腐败”也是荒谬的,两者是反民主的!反老百姓根本利益的!》
后一篇:有中国特色的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