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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不是为了选举政府,议会的目的是审核税收

标签: 欧洲 公有制 马克思主义 三权分立 传统文化 选举 国会 税收 公务员 预算 文化

目录: 自由民主宪政通往奴役之路

时间: 2012-04-26 19:46:23

“三权分立”的正义法下的“阶级斗争”观念;

民主的核心不是选举政府;议会的目的是审核税收;

政府是花纳税人钱的,受纳税人议会审核预算的制约

起自欧洲而实际上是对私有制民主的误解,并在国际民主进程中实际上被弃置的“三权分立”,是基于正义法的政治建构所谓三权分立,实际上就是指“人性本恶”,为了防止某些恶人控制某权,另外两权随时扁平它。(实际上不可能)。简单说就是基督教的阶级斗争观念,体现在政体建构中的“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撇除基督教正义法观念,那么人权法学中的人权代理即议会,是至高无上的。

用“政治(公共服务)是当期税收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机制”理解“三权分立”的错误,可以避免陷入“正义法(不同的哲学)”的口水战争之中。所谓三权从利益角色的对象(对象,object即客观存在的(Objective),在实体法学中,即指“客观存在的个体利益”),政府与议会是针锋相对的对手,相当于雇员和老板的关系。两者是花钱和出钱,两种不同角色的博弈。因此权力分立论,根本不成立。

政府是花钱(消耗税收)解决纳税人的问题的(选举性议会代表纳税人),议会是代表纳税人利益审核要花多少钱的。如果议会不是民选的,就不能代替纳税人审核“要花多少钱”,也就是NoVotes No Tax!天下帮的吴帮主的训令“钦封代表最了解民情”,实际上等于说,天下帮的代表大会不是议会,所谓“最高权力机构”只不过是“帮主最高训令台”,连“咨询”机构都算不上。

由“税收和政治成本”的角度,可以看出欧洲文化的“三权分立”就是东西方所有传统文化中的政治权谋。也可以看到把民主视作选举政府,是对民主的误解民主的核心是选举花钱买公共服务的方案。途径是选举代表纳税人利益的议员,并由议会审核向纳税人服务的当期政治Novotes No Tax,如果政府工作不合格(比如说贪污腐败),同样是Notax。如果政府不下课,纳税人就不掏钱,称独立。

因此民主社会的政府预算案是一期一清,不能留有黑字,也不应保留负债(除非征得纳税人同意)。政府不代表国家利益,政府是纳税人的成本;议会也不是纳税人的利益,议会仅仅是纳税人授权的代表。对议会的授权也是可以剥夺的,所以议员就一期一选,一地一选。如果选举法则不合乎(某地某批)纳税人利益,就脱离这个选举共同体,称为“独立”。在公有制帝国则称为“分裂”。

类似公有制总是与腐败伴生,在经济学意义上,公有制程度与腐败程度成正比。但在公有制信仰中,私有财产就是腐败,腐败是公有制的腐蚀,是公有制帝国的毁灭者。信仰之中是公有制本来是无比优越的,现实中是腐败对私有制政体是无影响的,但所有公有制的天堂,总是以这样那样的方式迅速毁灭。类似地“独立,分裂”对于公有制帝国是毁灭性的,但对于私有制共同体是无所谓的。

因为私有制社会的议会,不是为首长服务的橡皮图章,而是审核首长们要花钱的条条目目。在马克思主义这样的公有制信仰中,就被理解为“资本主义国家是被资本(私有财产)掌握的,服务于资本(纳税人利益)的”。类似于马克思主义认为奴隶吃饭是为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私有制的民众吃饭是为了自私自利过好生活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是没有错的,错的是马克思主义立志灭绝人性的世界观。

私有制社会最根本的特点,就是在不能侵犯其他任何纳税人(不是任何人)的私有权益的基础上,把私有的空间(民富)作为社会财富的唯一合法的蓄水池,从而从根本上消除了公权寻租的可能性,也就把任何腐败的成本,控制在当期服务的局部失效的层次上。而公有制社会则是剥夺所有私有财富,按需要“向弱者倾斜”,不受公民的利益权力的监督(公民是无私的),只讲究“禁止造谣”“体察民情”。

本系列可参考以下文集:《自由的选择,法治的规范,专制的监管

现实成本不能与乌托邦梦想比浪漫;为什么经济发展的社会“显得堕落”?歇斯底里的天堂情结

民粹冲击波的任何骚动中都没有具体的受害者;法治取决于受害者的利益举证,律治不需要受害者

法治与人治表现最根本区别在“是否有受害人”;人治中不具备受害人,只有泛权力的“公共利益”

没有受害人的“正义”的受害人;法治必须有原告和原告举证;民粹冲击波共同的极权模式

明胶/毒胶囊“鸦片事件”对“大政府倾向”的要挟和诱惑;政府危机管理措施可以理解

受害人利益举证原则阻止极权“正义”;“没有受害人的正义”的“伟大事业”的受害人

公诉人是公费法律援助;民事诉讼禁止法律援助;民间法律援助和西方的讼棍生意模式

被贬低的王海和被捧高的方舟子!方舟子打假是没有受害人的“正义”;方舟子避免涉嫌勒索安排

腐败和公有制伴生,腐败程度与公有制成正比;腐败对私有制政体几乎无影响

“三权分立”的正义法下的“阶级斗争”观念;

民主的核心不是选举政府;议会的目的是审核税收;

政府是花纳税人钱的,受纳税人议会审核预算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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