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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自由自治市场经济去特权化
时间: 2009-01-05 15:15:15
茅于轼先生是一个卓越的经济学家,却不是一个优秀的文学家。而且,在一群没有大脑的蠢猪,总是用垃圾堆里的毛语录,和极左谎言谩骂时,要保持一个优秀的文学家的半骂半论的文学水平,是一个要求极高的,很没有前途的职业。还真是怪不得已经八十岁的茅于轼老先生。茅老的观点表述,总是错误地把耕地和房地产用地毫无关系地联系在一起。既分散了公众的注意力,同时“说得多错得多”。忽视了城市化并不一定需要占用耕地,城镇中国有企业单位圈占的非农土地,足够几乎全部中国农民城市化的用地。只需要提高城市用地的效率,(中国目前土地效率非但比不上日本,连美国也比不上),就不需要真正占用农用耕地。同时,也令另一个事实被公众忽视:大规模的城市化,非但不会减少中国的耕地,反而会增加农业耕地的面积。
这里需要阐述到另一个古老而意义深远的命题:人类城市化的经济原动力是什么?篇幅限制,笔者这里直接引用本人的思考结论:城市化的真正原动力,是最小化物流成本的经济动机。城市化的规模限制,以到达最小化物流成本为边缘极限。无疑,从保障贫穷的,缺乏经济竞争能力的农业人口走向富裕,或生活安定的动机,也就是“让农民真正有希望”,应该将农民集中起来,减少物流成本,向他们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教育,让他们成为可以靠自已的劳动换取生活物资的阶层。一句话,让农民进行城镇,由国家向他们提供社会保障。要比现在圈制在土地上,用土地作为保障,同时补贴农业,让农产品保持低价格,效果要根本得多。
城市不是越大越好。它的最优规模,取决于对物流成本规模化后的效益曲线的下降。对于目前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的中心城市,继续扩大规模,容纳农业人口在该地区的城镇化,已经显得不经济。农业人口城镇化,是农业改革的真正目标。也是中国走向服务业大国,高社会资源利益效率经济的必由之路。但是,同时又牵涉到笔者另一个强烈的论题,《地方自治及户籍制度》。另外在《新土改》,《受害者维护不公平制度》等文章里,对此有详细的阐述。与前文的区别在于,向农民提高进城的保障者,不是城市化中的市民,而是“国家责任”!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是,国家逃脱责任,让市民承担农民入城的代价,国家独享高房价高税收的好处,和农村圈地的得益。
不少代言农村利益的人士,徒劳地把舆论火力集中到“城乡的福利不公”上,为户籍制度的好坏争鸣。实际上,是忽视了中国社会,真正的利益对立,福利差距,不是城乡二元,而是《官民二元,公私二元》。贫困的市民,比农民还要贫困,比农民还缺乏保障。中国的实质,是公权对私权剥削太重了。嚷嚷推翻户籍制度,是大脑不灵光的表现,用博友的话来说,“资敌”,令城乡问题复杂化。对农民利益更为不利。户籍制度表面上的城乡对立,本质上是官民二元的对立,自秦有代,一直到新朝后清,没有根本性的改变。
“农业人口城镇化”,是一个深远的命题。除非万不得已,我们努力避免从意识形态和政治角度去讨论该话题。农业人口城市化,进入大一点的城市居住区,或在本地适当的地理位置聚居,都将占用茅于轼主张去保护的最优良平原耕地面积。仅仅是从经济角度,(经济是政治的基础),我们可以确定这样做的好处。第一,它可以减轻居民物流成本。第二,最重要的是,降低对农业人口的保障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保障程度。让农民,成为一个有希望,有个人奋斗前途的群体。一些极左毛教徒对于笔者主张的“个人奋斗前景”口诛笔伐,笔者到现在还不清楚,他们怎么能以奴隶的身份,为统治者压制自已阶级兄弟的个人空间。
<未完待续>
本系列文章还可以参与以下话题:
《所谓的自力更生大错特错》,
《中国粮食储备怪现象》,
《国家粮食及国际道义责任》,
《农民人口城市化和户籍制度》;
《价值守恒定律之“有效补贴”》
《计划经济从来不是有效增加生产的手段》(被舆论管理层彻底删除)
完整观点,还可参考 《两种保障救危机》;
《生物能源意味深长》,
《第四次工业革命》,
《反对茅于轼的人错得更多》,
《自力更生大错特错》,
《中国粮食很安全》,
《中国粮食储备怪现象》,
《印度国家安全》一文。
户籍制度合理性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