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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人权法学和经济学
时间: 2010-01-25 21:01:03
弗里德曼和哈耶克批判的是中国的右派
米尔顿.弗里德曼,是西方主流的均衡派经济学大师,也就是芝加哥学派。弗里德曼不但早期是凯恩斯主义者,也就是用看得见的手保持社会不变(均衡)集大成者,还得了诺贝尔奖;但是弗里德曼后期却是一位自由主义者,坚决反对凯恩斯主义主义。可弗里德曼的自由主义观点,正如《数学囚徒芝加哥学派》指出的,似乎很难被弗老爷子的“统计学抽样实证”所实证的。
这就是弗里德曼与哈耶克的差距。如果是以奥地利学派的哈耶克的“人权是价值判断的原子单位”(个人主义知识论)看,自由主义的价值观是显而易见的。弗里德曼对自由经济的立场,是根本个人的信念而形成的,弗里德曼在实际经济统计中得到了大量的旁证而深信之,但并非科学的根据。哈耶克则从理论的角度,证明了弗里德曼“尊重消费者个人选择”的人权假设,是正确的。
弗里德曼和哈耶克在理论上的关系,正反映了今天西方主流经济学派(均衡派)中的自由派,与生物学经济学派(进化派)的自由原生立场的合作关系。这两位伟大的自由市场经济观的经济学家,几乎是终生为劳动者的权益而奔走,但是,他们就象中国的茅于轼一样,即使是在西方,也被大量的“工人”劳动者抛弃,好听点说是“误解”。在这些自以为代表了劳动者的牛二眼中,费里德曼和哈耶克还有茅于轼,都是为资本家的利益服务的代言人。
这些牛二的逻辑,也就是马克思之流及怪胎民主派的逻辑,以为穷人没有财产,所以可以“反财产不反人权”,也就反了资本家反不了工人了,(多聪明!)。弗里德曼和哈耶克,还有茅于轼,因为承认人权利益不可侵犯,则毫无歧义地坚持包括资本和富人财产在内都不可侵犯;也就是反对劳动者有任何超越市场经济条件的保护,包括法律,也包括工会;反对任何通过法律手段的均贫富的主张,……!
显然,弗里德曼和哈耶克,还有茅于轼,因此是很不受民粹道德先生,和那些“反私有财产不反人权”的牛二欢迎的;注意,这指的是西方的左派,也就是东方的右派,即所谓的“怪胎民主派”。中国的马列毛左,还没能资格挨咱们的批评呢。实际上,这正如茅于轼指出的,“老百姓不知道谁在为他们的利益说话”。东西方只是程度上的不同,而无本质上的区别。
在美国和西方社会,支持弗里德曼和哈耶克的确实是有资产者,“资产阶级”有东方式的贬义,用“有资阶级”,或者说中产阶层,可以更为准确地表达支持这两位伟大先行者的群体。幸运的是,美国社会和欧洲社会,是一个中产阶层占多数的社会,这就令到这两位伟大的自由战士,劳动者人权的卫干,他们在美国的日子,远比中国的茅于轼好过多了。
弗里德曼大众化的代表作是畅销书《自由的选择》,哈耶克的同类书是《通往自由之路》,强烈推荐非经济学专业的朋友都读读这两本书。有朋友说看《通往自由之路》看到毛骨悚然,那就takeit easy!这条路中国和苏联还有朝鲜这些傻逼国家早就走完了,毛骨怦然的是走过来的历史,不是走过去的将来。人家那两本书,是针对美国民众“不要通往奴役”而说的。费里德曼和哈耶克文中的民粹道德先生,是指奥巴马罗斯福萨缪尔森这样的美国左派,全是拿到中国被老毛当极右反革命枪毙的人物。
弗里德曼和哈耶克书中的社会主义,也并是针对中国苏联这类“社会主义”,而是指民主派“大税收大福利加强市场管制”的那种社会主义,实际上就是中国人大脑中的“市场管理”。而我们已经知道,市场是不可管理的,社会也是不可管理的,管理是成本,并且消除所有边际效益的产生,而令“被管理体”死亡。简单说,交易是不可管理的,只有产权的维护本身,是可以管理的。再想想,“市场和社会”的管理,被管理的“产权载体”是什么,就明白了了。中国右派主张的民主,和中国左派主张的公有制(党内民主),其实是同样的过时的西方左派损害了人权原则的产物,这才是令人深思的。
《管理学向经济学靠拢“产权细分”,只有行政权力才有条件“不理性”》
《走出社会主义的误区靠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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